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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蔡定剑:向新加坡学什么?

【冰点】
向新加坡学什么?(上篇)
2005年11月09日 00:06:44
蔡定剑

  新加坡以它高度的经济发展,廉洁高效的政府和优美舒适的环境赢得了世界的普遍赞誉。新加坡的治国经验特别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政府所重视,1978年11月,邓小平访问新加坡时在与新加坡政府正式会谈以后,邓小平与李光耀单独闭门谈了3个小时。这以后邓对新加坡的经验赞口不绝,并对高层领导多次谈到要向新加坡学习(后来李光耀资政也几乎成了中国领导人的资政)。所以我国有很多高级领导人都访问过新加坡,大量的中下级领导人和官员被派去学习和培训。所以,新加坡的经验是中国从高层到地方官员高度认可的、并一直认真学习的榜样。

  在被我国官员学习和学者介绍的新加坡经验中,有几点被尤为推崇:一是威权体制,把新加坡的高速经济发展归结于一党执政的权威主义体制;二是“高薪养廉”制度,把新加坡的政府廉洁归结于“高薪养廉”;三是严格管理,把新加坡政府高效和良好的治理归结于严刑峻法的管理。2005年7月到10月,我有幸被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邀请做访问研究,使我有机会对新加坡的制度作亲历考察。我发现上述被国内官员学者推崇的新加坡经验有很大的偏颇和误解,使人们对新加坡的了解有相当大的误导。我想谈谈我所了解到的新加坡的经验,及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什么的一些看法。

  民主机制下的威权政治

  新加坡确实是一党执政权威体制发展经济的成功范例。这一点被广泛地用来证明权威主义体制有利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要搞民主。

  不错,新加坡是一个建国40年来一直由人民行动党一党执政的国家。李光耀也一直以新加坡是一个国土狭小、资源贫乏的小国,不能出现多党纷争政治,否则将难以生存这样的话来警告国人。新加坡也确实在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都是不可否定的事实。我认为,新加坡的成功并不在于它的权威体制,而在于它充满着深深的忧患意识和发愤图强的精神,特别是人民行动党在民主制的框架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以争取人民支持的结果。

  要了解新加坡经验,必须了解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和它的政治制度。新加坡到底是一个什么制度?是民主制还是个专制政府?它有一个完全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度,而又有一个列宁主义的政党;有一套英国留下的法治传统和公务员制度,又有一套融合儒家和法家思想治国的理念;它以英文作为官方语言(就是官方接受的都是西方文化和西方的思维方式),但又有76%的人有中国血统(又有很深的中国人的品性)。

  人民行动党有很多与中国共产党相似的地方,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有严密的党组织并有党的外围组织职工总会、青年团和妇女团,特别在基层有党支部。有一套像中共早期严格发展党员的制度,党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但是,它与中国共产党有根本不同的地方,它不是一个以劳动者为基础的政党,而是一个精英分子政党,早期有些普通劳动者入党后被请出了人民行动党。它是个以共产党为对手、主要与共产党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政党。它是一个议会制政党,而不是一个革命党。它是通过多党竞选上台的,并且必须赢得五年一次的国会选举才能执政,政府官员必须通过像西方议员一样的竞选过程。当然目前的选举并不是很公正的:人民行动党作为执政党,利用手中的权力,制定选举规则、运用财政和政府资源、操控选举程序(如在选区划分、候选人资格审查等)、掌控媒体舆论,甚至最后不惜用司法手段打压反对党。但不管怎样,它形式上还是多党制,党还是要靠打“选战”,最终要靠多数人民的投票支持才能执政。党不能强迫人民投票,而只能靠讨好人民、取信于人民才能执政。正是这一点,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并被人们和国际社会承认其合法性的基础。

  尽管反对党非常弱小,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无法挑战人民行动党,尽管执政党可以利用行政、司法和媒体各种手段打压反对党。但是,反对党对人民行动党仍然有很大的压力,人民行动党对待选举的认真态度,与西方多党制国家政党竞选有相同之处。由于人民行动党最早是靠议会民主制上台的,尽管长期由它一党执政,它可以利用各种民主的手段保证自己的地位,但它不能废除民主制形式。它虽然有列宁主义政党的组织,但它一直保持着党内民主、党内的开放思想和不同观点。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执政党是通过议会和政府等政权的形式执政,而不是通过党直接执政。竞选国会议员,国会议员在联系人民群众与政府方面起着支撑整个政权的作用,这点与西方民主的国家没有区别。

  所以,由上述而判断,新加坡基本是个民主政体,但实行权威统治。人民行动党执政基本上还是建立在人民支持这一合法性基础上的。正是这一点使新加坡权威统治具有了合法性。人民行动党以“为民服务”为宗旨,通过议会选举途径和国会议员大量、深入、细致地做选民工作,争取选民支持而取得执政,使“为民服务”通过议会制度和国会议员的活动,落实在行动上。我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真正实现“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新加坡的成功主要不在于它的权威主义,而是真正“为民服务”。如果只讲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权威统治一面,不讲它时刻为民办事,为争取人民支持和选票的民主基础,只讲严刑峻法的管理,不讲它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娴熟的法治水平,就是对新加坡经验的极大误解。

  “为人民服务”决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下面我们来看看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是如何“为民服务”,争取民意支持的。

  新加坡实行英国式的内阁制代议制民主。除有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外,还有很多反对党。人民行动党在历次大选中的得票率最低的时候只有61%,高的时候84%,本届议会得票率为75%。由于计票方法的问题,反对党在国会中只有2个席位。

  人民行动党是怎么在公开竞选的条件下持久地赢得多数选票支持的呢?经调查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种因素:一是注重民意,为民服务。二是利用政府资源为执政党大做民心工程,争取选票,如竞选时作出政治承诺,最后由政府买单。三是执政党掌握了选举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选举程序上作出有利于执政党的安排:如选区划分每次都可以改变,并且随意分割,这可以把反对党支持者集中的力量拆散;采用集选区制也很不利于反对党取胜。四是以各种手段打压反对党,包括以候选人登记制取消政敌的候选人资格;通过对法院的控制来制裁反对党。一位外国批评家说,“在新加坡,通过法律程序迫使一些批评者破产,从而使他们退出政坛,使用诽谤罪起诉来搞倒政敌,是新加坡政界高层惯用的方式。”

  然而在以上诸种因素中,最重要的还是靠真诚“为民服务”这一条,没有这一条,而靠后面这些不正当的手段,人民行动党肯定早就被人民轰下了台。在我走访的一些学者和普通人中,对人民行动党最不满的,也就是它采取后面这些不太光彩的手段。但是,由于它真的认认真真为民办事,也确实办得不错,人民也就容忍了这些。而这些也是人民行动党的危机所在。

  人民行动党的执政信念是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关怀草根。它是怎么落实这些理念的呢?具体通过国会议员与党的社区领袖携手扎根基层,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全心投入为选区服务,多种方式联系选民,定期接待选民,听取民意,把脉民生,为民众排忧解难。这些口号和方法我们听起来非常熟悉,似曾相识。但对人民行动党来说,这决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它是通过点点滴滴的为民办事,才争来了执政地位。

  一个议员一年最多接待了5万选民

  人民行动党议员是怎么“为民服务”的呢?为此,我考察了两个议员的选民接待活动日。根据行动党的要求,国会议员必须每周有一个晚上接待选民,包括政府内阁成员也不例外(新加坡实行议会内阁制,政府内阁成员是从议员中产生的)。我去走访的正好是李显龙总理的集选区(一个选区选多名议员,而且是各政党组团队来竞选),与他一同选区的议员告诉我,李显龙当副总理时也要每周来接待选民,现在当总理不能经常来,但每周也要委托人来接待选民。这个集选区有5个议员,把选区分成5个小区,每个议员固定联系一个区。

  接待我的议员说,一般情况下每次接待选民大约有40~50个选民求助(据材料,有接待选民多的议员一年接待过5万个选民)。接待室一般在社区由议员租用的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内。一些党的社区领袖(基层骨干)每周为议员接待选民提供志愿服务,为求助者登记、录入、摘要、分类和提出处理建议等。不管来多少求助者,议员当晚都要把所有投诉者接待完。来选民接待站求助的问题,根本不是在我们这里看到的那么严重的上访问题(或冤假错案,或告贪官污吏,或土地被占、房屋拆迁等等),而在我们看来多数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个人小事。来投诉的问题通常是:希望能更快地分配到组屋(新加坡政府为高收入以外的居民提供的一种低价商品房);孩子能不能报读更好学校;外籍配偶能否申请永久居民?有的是要求找工作;有的要求暂缓还贷款或缓交水电费;有的是子女不赡养老人;有的是邻里纠纷楼上影响楼下的安宁,等等。

  来求助的问题并不是议员都能解决,很多情况下议员只是给来访者提供正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信息,对一些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转交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议员有的也要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来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一些选民的投诉。对极少数十分贫困的求助者急需要钱的,议员当场开出一张小额支票,以解燃眉之急。有关部门会十分重视议员的来信,会尽量解决求助的问题。有些大的、困难的问题,或有关部门没有很好解决答复的问题,议员有机会向部长提出,政府专门安排了议员与部长共同进餐的场所。不管投诉的问题是否能解决,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投诉者答复或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除了接待选民,议员还必须走访选区与选民保持广泛的接触。访问选区是十分辛劳的事。一种是撒网式的,利用半天时间走访选区内的几个点;一种是每周进行一次挨家挨户的访问,一户一户地认识居民。国会议员要确保大选前访问每一座组屋的每个家庭至少两次。通过访问,了解普通居民的生活和需求,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人民行动党总部只有11个工作人员

  人民行动党把整个执政基础深深地扎根在基层。人民行动党在基层还通过各种组织为选区公民提供服务,主要有人民行动党社区基金和人民协会。

  社区基金是人民行动党在基层设立的福利性机构,为社区提供一些政府基层组织所不及的服务,在社区开办行动党幼儿园、托儿中心、儿童图书馆、电脑辅导班等,还为选区提供一些福利如保健计划、学生奖学金等,总之居民需要什么,就主办什么活动。如社区幼儿园为中低收入的家庭提供低价的学前教育(如每学期收费从20多元到80多元,私人幼儿园高达800到2000多元不等)。每个组屋区都有一所行动党的幼儿园,目的是从幼儿开始培养对行动党的认同,也是为了争取家长选民的支持。

  人民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的非政府组织,主要从事政府不及的社区服务事务,如经营老人乐龄中心、退休人员俱乐部、儿童音乐绘画班、电脑、健美、舞蹈班,甚至开茶室、收藏室等,组织居民进行交流、搞聚餐活动、节日庆祝、歌咏比赛、搞环境保护等,总之一切能吸引、服务居民的事他们都干。他们办的这些活动虽然都是经营性的,但不营利,由于政府有补助,比其他完全商业性的经营便宜许多。

  这些社区服务组织都掌握在人民行动党的基层领导手里。这个领导就是选区国会议员。国会议员既是选区党组织的支部主席,又是社区基金会的主席,也是人民协会的顾问。就是说,所有“为民服务”的好事都由党的国会议员包揽。在这里,没有党的领导,只有党的服务。

  很多去过人民行动党总部考察的中国领导人、官员和学者,都对行动党总部小楼表示惊讶。这个执政40年成就辉煌的党,总部坐落在偏僻但交通方便的机场路边,在许多居民组屋中间一座再普通不过的只有二层高的小楼,办公室和会议室设备简陋,党总部只有11个工作人员。曾多次有人提议在市中心最繁华的乌节路建一座行动党总部大楼,党经过反复考虑取消了这一计划。认为党的总部大楼建在市中心太显眼,使人民随时感到党高高在上。于是党的总部从繁华闹市搬到了远离市区的居民区。

  行动党总部这么少的工作人员,表明它没有、也不可能承担任何政府职能。还表明党的核心并不集中在上面。可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不在政府之外、政府之上,而是在政府之中,在选区人民群众中。行动党不显示权力,而是时刻告诫不忘人民,不能脱离人民的支持。并且从制度上保证这样做,这才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民主体制下一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所在。

  新加坡是个民主制政体,但缺乏充分的政治自由(社会自由还是有的);有严格的法治,但并不充分保障现代人权;有成熟的市场经济,而政府控制无所不在。

  中国向新加坡学什么?是只学上述的后者,不学它如何在民主制度基础上,通过政权途径打造民心基础,那就是对新加坡经验的极大误读,会把人引向歧途。要知道是人民行动党建立在民主制度和民心基础上的执政,才使它有权威的统治和立于不败之地。而五年一次的大选是一把悬在人民行动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失去政权的危险,使它一直充满着危机感,督促它时刻不忘记人民。这才是它认真为民服务的内在的、永久动力。

  “廉政”并非高薪养

  根据透明国际全球腐败指数显示,2005年全球最清廉的国家和地区排名中,新加坡名列第五,它也是亚洲最清廉的国家。新加坡的政府廉洁为世界所公认。新加坡所处的周围国家和地区腐败丛生,为什么新加坡一枝独秀保持清廉?

  很多去新加坡考察回来的人们告诉我们,新加坡的经验是“高薪养廉”。很多学者和官员对新加坡的“高薪养廉”赞赏不已,跃跃欲试。如果不是中国政府官员太多和经济能力不及,恐怕高薪养廉早已实施。

  新加坡是怎么保持政府的廉洁,是高薪养起来的吗?这是我到新加坡后特别想搞清楚的问题。

  为弄清这个问题,我先后走访了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人民行动党总部、国会议员和有关政府官员。我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个重要的、颠覆我们观念的理论是,新加坡政府实行官员高薪制的主要目的不是用来养廉的,而是为了吸引人才。国大政治学系反腐研究专家JonS.T.Quah教授告诉我,新加坡政府官员高薪制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真正开始实行的。在这以前,新加坡政府就解决了廉政问题。

  在殖民地政府时代,新加坡也是很腐败的。当时公务员工资不算低。1965年新加坡被马来西亚踢出来独立建国时,给这个没有任何资源的新生小国留下的是大量的财政赤字。人民行动党当时就发誓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但为了减少开支,不得不大量削减公务员的工资。所以到70年代初,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是很低的,1973年开始给公务员每年多发一个月的薪水,但水平还是很低的。

  1985年,李光耀提出要减少政治领导人和高级公务员与私营企业界高级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以降低腐败的刺激。1989年较大幅度提高工资。1994年实行部长和高级公务员年薪与6个私营企业界前4名高级人员的平均工资挂钩的政策,部长和高级官员拿他们三分之二的薪水,并根据经济状况上下浮动。以2000年为例,总理年薪为194万新元,部长为142万新元,政务部长或其他顶级公务员在110万新元左右。常任秘书约60万~70万新元,中级官员约10多万新元。

  从上述情况看,新加坡高级领导人的收入差不多是世界上最高的。但是,有两点必须注意:一是这些拿100万以上高薪的人很少,政府部门估计也就只有30人左右。二是这个薪金是政府给他们的全部收入,部长包括总理都没有专职司机和汽车,上班开自己的车,有大型公务活动才会政府派车。他们没有政府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都要自己上商业养老和医疗保险。一位高级官员告诉我,如果一位部长在大选中落选,不能当部长,那他什么也没有了,政府与他就没有关系了。部长薪金看起来很多,但这是全部收入,再不能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任何的特殊待遇。

  提高领导人薪金的出发点,是为了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到政府任职

  我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时,单位组织去越南旅游(费用自己掏,单位补助一点),可带家属,费用自理。所长家属与我们一起旅游。同事告诉我所长夫人是政府的一位副部长。根据我们的经验,部长应该是带着她的家属“公游”就可以了,根本不会与我们跟团队旅游。另一件事是一位新加坡部长应邀来北京公务,有点业余时间想看看北京有特点的地方,我介绍了一个地方。部长一行四人要打车过来,我说还是我开车去接吧。我与部长开玩笑说,我能给部长开车这是我不可想像的事。根据我们了解,我国部长出国,肯定有使馆的全程安排和陪同。

  由此看来,与其他国家比,新加坡官员是不是“高薪”制还不敢肯定,需要对隐性收入作复杂的计算。即使是高薪制,这种高薪也充满着责任和风险,离任职务后政府没有给他任何的保障。

  当年李光耀提出提高领导人薪金的出发点是为了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到政府任职,也防止人才流失。虽然有防腐的目的,但不是主要的。

  我们知道,李光耀在新加坡推行精英政治。他希望把各界精英都吸收到政府担任高级领导人。他纳贤的对象主要是医生、律师、会计、大学教授、企业家、银行家等有能力、并且诚实和品德优秀的杰出人物。如果发现合适的人选,行动党会劝他们弃职从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放弃200万、300万,甚至500万的年薪。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来当一个部长少于100万也是不太容易劝人家来从政的。可见,新加坡的政治生态与中国完全不同,新加坡人不太愿意从政,要从社会招揽人才。中国社会是官本位,直到今天很多大学生仍以考公务员为第一志愿。一个公务员职位招考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报名。如果实行公务员高薪,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念更会偏斜,更像中国古代那样“唯有读书高”了。为了当官而争斗,官场腐败会更加严重。所以,不了解新加坡的背景,光看到官员的高薪,以为是高薪养廉,是很片面的。这些杰出人士来从政,不是钱所吸引的,而是要他们经济上作出牺牲。如果是为了钱,他们用不着来当官,他们的收入本来就很高。所以,高薪的目的是为了吸引人才和防止人才的流失,但它也能降低腐败的诱惑,会起到防腐的客观效果。

  那么,人们会问新加坡政府是如何保持廉政的?据我的了解,它绝不是人们普遍流行认为的“高薪养廉”,而是有更多的其他重要因素:

  首先,以廉政作为人民行动党的强烈的执政理念。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像新加坡政府,把廉政作为如此重要的执政理念。所以,人民行动党的党徽中间白色部分就是表明“廉洁与正直”。1959年人民行动党赢得第一届大选组织政府时,内阁成员就一律穿统一白色装宣誓就职。这套白装成了人民行动党的党服,在重大集会和节日,行动党都穿它。表明这个党以廉政为最重要的价值。为什么?

  我们知道,新加坡刚独立和建立自治政府的时候,它周围的亚洲国家领袖都是贪得无厌,官员腐败、堕落、贪污、贿赂、敲诈无所不在。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国民党政府、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包括新加坡,政府一个比一个腐败。这些原为受压迫的同胞争取自由的斗士,都堕落成为人民财产的掠夺者。人民行动党也是在亚洲革命浪潮冲击下,为摆脱殖民统治为同胞争取自由建立的,但他们的领导人都是出身资产阶级,并大多是受过剑桥教育的大学生。他们对这些腐败深恶痛绝,他们赞赏当时中国共产党艰苦朴素的作风。所以,他们发誓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李光耀说,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我们将不能生存。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教授)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5-11/09/content_1200680.htm

冰点特稿第566期
向新加坡学什么?(下篇)
2005年11月16日 03:15:59
蔡定剑

  有人说,廉政光靠决
心和信念是不行的。我认为,如果创业的第一代领导人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坚定的信念,即使没有制度保障,而靠领导人以身作则,也可以在他有影响的时候保持政府廉洁。毛泽东时代也做到了这一点。新加坡才建国40年,第一代领导人李光耀时代还没有过去,如果没有别的制度,光靠这一点也是可以保持廉政的。

  李光耀不但有这种决心,而且长期以来确实以身作则,从当总理开始他每月拿3500新元,上世纪70年代初,他把部长的月薪从2500新元提高到4500新元的时候,他还是拿3500新元,直到1985年。直到现在,新加坡领导人一律都没有政府雇佣的园丁、厨师和佣人为其服务。更何况,人民行动党不仅有理想、信念和决心,还逐步建立起一套制度来保障廉政。

  在证据上,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

  首先是依靠建立以减少腐败机会为主旨的反腐法律制度。1960年,新加坡政府就修改了早年殖民时期的《预防腐败法》(POCA)。这个法律的宗旨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减少腐败的机会,并使得腐败发现起来更容易,然后用严厉、及时的惩罚来阻吓犯罪。这个法律对贪污、贿赂行为作了广泛的规定;对各种腐败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证据上,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如果一个官员被发现生活阔气,消费明显超过收入,或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院就可以此作为受贿的证据;法律还给予反贪人员很大的调查取证权,规定被控方家属和证人有提供实情的义务,否则将受到严重处罚。

  其次,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腐败的机会,是新加坡反腐败最重要、最有效的经验。新加坡政府是世界上少有的掌握国家和社会资源,并大量进行政府投资的政府,很多大的建设项目都由政府投资,有80%的居民住的组屋是由政府盖的。钱权交换的机会是很多的,但是由于各种制度健全,堵塞了腐败的渠道,使得官员没有机会腐败。这种制度就是权力分配的分散化,凡重大决定都防止任何一个官员可以个人作主,而是几名官员共同参与决定,政府合同由不同的级别审查决定,各种责任非常明确。

  第三,强有力和有效的反贪调查局(CPIB)。现有77人的反贪调查局直接在总理领导下工作,是防止和打击贪污贿赂的利器。它的成功在于:它在新加坡得到人民的高度信任;它被赋予很有效的权力和手段,如任何证人一旦受贪污调查局传唤,都必须前往据实报告,如果发现提供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将面临罚款和监禁处罚。新加坡毕竟很小,反贪机构能有效地监控官员,有腐败行为也很容易得到揭露。

  一国的反贪是否成功、有效,有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制止犯罪不在于它的法律是否严厉,而在于犯罪者受处罚的概率。如果违法者受处罚的概率很小,即使再严厉的处罚都不足以制止犯罪。如果犯罪被发现的概率很高,它的震慑作用是巨大的。一位专家告诉我,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在贪污犯被抓概率低的情况下,被抓的贪官往往还很不服气,会说:为什么抓我不抓他?认为被抓只是运气不好。所以很多人心存侥幸。

  另一重要因素是对犯罪的规定必须明确。一旦触犯规定就必须给予处罚,不能再考量各种因素,如看官职大小、是否有背景、或者认为违法的太多了(如法律规定官员接受1000元即为受贿,不能因为人数太多就内部掌握接受1万元才处理)等因素。这样,就把制裁界线给模糊了,人们不知界线在哪里,就会得寸进尺。新加坡这方面非常干脆,只要发现触线的人都会受到处理。60年代,曾有一位部长反对购买波音飞机,但私下透过人向波音公司表示愿意提供有偿服务。被告发后,尽管只是嫌疑,李光耀也果断地解除了他的职务。这位部长最后被人们唾弃潦倒落魄。

  第四,政府公开透明。没有公开透明就没有廉政,政府暗箱操作是腐败之源。公开透明包括各方面,政务公开透明,所有的办事程序都法制化、公开,如某工程招标,都是非常透明的,如果人们有怀疑,可以投诉。有关部门都应提供材料,并作出解释。

  官员的财产都是公开的,人们对官员的财产有疑问,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应调查并向人们作出解释,包括对李光耀本人的投诉也不例外。1995年,有人投诉李光耀父子在购房中有不公正交易。总理吴作栋下令调查李光耀和李显龙(当时副总理)两处购房过程。调查表明,这两处购房在预售中发展商给他们父子10%以内的折扣。成交后由于市场房价飞涨,于是有人就向有关部门投诉。李光耀要求将调查结果彻底公开,并把它提交国会讨论。在辩论中,反对党也认为这个折扣是市场的一般做法。由于不遮掩,完全公开披露,使此事完全化解。

  第五,新加坡政府的廉洁还在于它经过几十年的国民教育,公民具有良好的素质,已经建立起廉政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人们把贪污受贿的公职人员看成社会公敌。加上新加坡是个法治社会,人们都自觉地依法律规则办事,而不会首先想到去打通关系。所以,靠行贿办事在新加坡自然就很少。

  新加坡的廉政来自一整套的政治理念、社会、文化氛围、政府透明、法治和严厉查处机构等,高薪是其中一种因素,但决不是主要因素。新加坡反腐的成功在于做到了使公职人员“不能贪、不想贪、不敢贪”。把新加坡的廉政归结“高薪养廉”是错误的理论。仅靠高薪是不可能养廉的,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贪婪是无止境的。否则,你不能解释为什么那么多高官有很好的生活条件和待遇,还要贪几百万、几千万,这是为了生活吗?前印尼总统苏哈托家族贪污拥有420亿元资产(大概可以占到印尼GDP的40%),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掠夺了国家大约50亿到100亿元财富,前秘鲁总统藤森从国库贪污了数百万美元,前扎伊尔总统蒙博托搜刮了大约50亿美元至80亿美元(相当于扎伊尔每年接受国际援助资金的40%),这些作何解释呢?惟一的解释是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

  要防止腐败,让官员可以维持社会中等生活水平是必要的,如果收入太低,以致他们不能维持基本的生计,就必然产生腐败,像印尼和菲律宾政府给公务员的工资只够他们三分之一的生活费,逼得官员只有敲诈,很多外国人在从进海关开始就会遇上敲诈。在让官员保持中等生活水平的条件下,能不能防止腐败就要靠制度和文化了。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有效并可严格执行的制度,贪污受贿就像在自己的银行卡上取款一样容易,谁都会这么做,即使他已经很有钱。

  秩序不仅靠严刑峻法

  说到新加坡,人们都对它的花园城市,高效的管理和良好的秩序赞赏不已。而我们过去更多地把新加坡的这些成效归结于严格管理、严刑峻法。

  新加坡确实是有非常严格的管理,为维护公共卫生和秩序,对违法者处以很高的罚款,如在公交车上吸烟、喝饮料会罚款2000新元(相当于一个人一月的工资)。新加坡还保留古代的鞭刑和绞刑。如对在建筑物上乱涂鸦者和外国人逾期不回国者,都可处以数月的监禁和鞭刑这样的重罚。但是,仅有严刑峻法就能产生现代文明和秩序吗?这点显然不能为各国的历史和现实所证明。我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处罚贪污的法律和数以百计的反对各种腐败的规定,却不能有效地制止贪污风行,难道新加坡就能靠严刑峻法管出一个和谐、秩序、文明的社会吗?

  在新加坡作研究期间,我借机会把东南亚的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扫视了一遍。我深信,一个城市的街道、特别是道路交通是最能反映城市的社会秩序、文明水准和政府管理水平的。在曼谷、胡志明市和雅加达市,摩托车像蝗虫一样在街上飞奔,人们不守交通规则,无论是汽车、摩托车还是行人,有的地方也没有红绿灯,有的地方没有斑马线,你要规矩一点就过不了马路,会感到路上充满危险。还有脏乱的街道和店铺,乱要价的买卖,乱索费的管理人员。还有城市交通设计的混乱,像曼谷市不是地铁而是地上铁道(又粗又笨)直贯市中心大道,使城市充满嘈杂、混乱。每当我从周边国家城市回到新加坡时,总有一种从混乱回到秩序,从嘈杂回到安宁,从工厂回到花园的感觉。

  那么,究竟是什么使得新加坡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管理高效呢?我认为,有几个重要因素:一是新加坡有一套良好的法治;二是有一套优秀的公务员制度和精英治理;三是政府决策的公开和公众参与;四是有良好的公民教育。如果没有这些基本因素,光是靠严刑峻法,可以建立良好的秩序,但不可能使社会充满活力;可以使人民惧怕法律,但不可能使人民信赖尊重政府;可以使政府很有力量,但不可以使管理有高水平和富有效率。

  新加坡的良好治理首先来自于它的法治传统。法治传统是英国殖民者的遗产,由李光耀这个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以及他的一些从英国学法律出身的同僚们很好地承袭下来。当然,他在继承英国法制时作了一些适应新加坡亚洲文化的改造,这就是他强调严刑峻法的一面。

  靠熟悉程序办事,而不是靠关系办事,这就是法治社会的特点

  我说的法治不仅是指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秩序的维护,更重要的是指政府按规矩办事,而不是靠关系、人情和随情形办事。在新加坡有很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都靠法制下的公开平等竞争招标,没有人想要通过关系去拿项目的。在公开招标中如果落选的公司对某公司中标有疑义,可以要求政府说明理由并可查询有关资料。如果不是按法律规则办事和有彻底的公开竞争,新加坡这种靠政府控制资源并大量投资的国家腐败是不堪设想的。

  我认识一个为社区志愿服务的商人。他有一个娱乐公司,也做一些为娱乐场所从外国引进歌星的业务。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行业,在有的国家恐怕要靠很硬的关系才可以做。但这个老板说,我不需要关系,我只是很懂得他们的办事程序。如果我要引进一个歌星,只要他的条件符合政府规定,无论是使馆、人力资源部、或警察部门若要拒绝签证或不给工作准许证,我可以要求他们给我说明理由。如果没有道理或发现有不公正的地方,我可以投诉工作人员。如果这个工作人员受到几次投诉,他可能就有麻烦。

  靠熟悉程序办事,而不是靠关系办事,这就是法治社会的特点。我看到国会议员在处理选民的投诉时,涉及到法律问题时,从不干预实体问题,而只是提出程序性的建议。如某人受警察处罚认为不公,议员只会帮他怎么申诉,不干预警察的处理。如果某人因被处罚或没有交电费而被停电,一时交不起钱求助议员,议员不会要求有关部门豁免罚款或电费,而只会建议考虑他的困难缓交。他违法违规应该交钱,没有人可以通过关系和特殊权力免除它。大家都依法办事,不干预别人行使职权。

  不仅是公务人员,普通老百姓这种意识也很强。不仅是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也都严格依规矩办事。我这次去国立大学东亚所作访问研究员是一个短期的工作,所以行政管理上与大学的教授是一样的。

  我是在一个周五的晚上(7月15日)到学校公寓的,由于正好是一个周末,我只能周一到所里报到。按学校的规定,我工作的起止时间从报到日(7月18日)开始,到10月17日结束。我原认为从15日到学校公寓这天开始算,这样我10月14日可以回国,所以15日后就安排了国内的工作。如果我17日才能回国,意味着我要在新加坡多呆3天,这3天的房租等费用由我自己承担。所以我向所里提出要求14日回国。所里的回答是按规定我必须17日才能回国,确实要14日回国的话,只能用你自己的休假时间,或者按请事假要扣补贴。尽管他们表示同情我的情况,但是,他们说不能改变规定。我只有填假单报批准后才按我的计划回国。研究所还实行坐班制,每周两次固定的集体学术活动。这是一个大学的研究所,不是国家机关,就实行如此严格的管理,对外国学者也不讲客气,一律按规定办事。

  再好的民主和法律没有好的公务员操持,这个国家也会面临困境

  法治是靠好的公务员制度实现的。李光耀曾非常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设,他说公务员关系到民主制度的存亡。有再好的民主和法律没有好的公务员操持,这个国家也会面临困境。在东南亚国家中,印度的民主制度相对比较成功(在激烈的种族、宗教和语言的冲突中得以维持),而印尼和巴基斯坦的民主制陷于崩溃,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印度接过了英国的公务员制度,而印尼则没有。荷兰人认为,不应教印尼人怎样管理自己。

  新加坡信奉精英治国,他们重视挑选、培养公务员的做法也是很少见的。政府会找各行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公务员队伍。对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没有统一考试,但要进行高难度综合心理能力素质测试,要回答上千道题的问题。为把优秀的大学生吸收到公务员队伍,在大学里设立了“总统奖学金”和“武装部队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对获得这些奖学金的优秀学生,根据政府需要的专业,帮助完成学业,有的送出国留学。受政府资助的优秀学生,条件是毕业后当公务员,为政府服务若干年后才得离开。

  高素质的公务员带来高水平的管理,这都反映在城市建设上。

  我去过世界上不少大城市,新加坡的城市规划设计和公共交通便利是少见的。人们说新加坡是个购物天堂,它有很多遍及全市、分布合理的商业中心。但是,即使在周末、节假日,你也看不到大街上有多少行人,所以交通都比较畅通。为什么?人都在商场里、在相互贯通的楼宇之间和地下通道行走。新加坡的城市交通和商业区规划是令人叫绝的。

  在新加坡,几乎所有大型的商业中心都与交通枢纽连在一起。交通枢纽都是公共汽车总站与某个地铁口连接。所以,新加坡人上街逛商场在家门口就可以上公共汽车或地铁,你可以直接或倒一次车就可以到一个商业中心。商业中心通常是与地铁的一个出口或巴士总站相连,每个大的商业中心里面都有饮食城,有各种风味的丰富饮食,有的还有影院等娱乐设施,人们不用出商业中心,就可以逛上一天,好购、好吃、好玩后,你根本不用去大街上走就可以坐地铁或巴士回家了。

  那些巴士总站的设计也是非常智慧的。不像北京的巴士总站一般是某一路或好几路车的终点停泊站,与其他交通不一定有联系。而新加坡的巴士总站通常都是十几路甚至几十路车的会合点,而这个总站又是与地铁相连的。这样人们转车是非常方便的,到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大都不用转两次以上的车。而且转车一般不需要走太多的路,在原地可转另一个公交。

  有人会问这么多车汇到一起不是人车乱成一团了吗?你在新加坡根本看不到这种情况。因为巴士总站的设计是非常科学的,它一般成一个圆形、弧形或多边形,这个圆或多边形区域与地铁相连。圆的内侧一面是巴士停车场,车子进站时把顾客运到停车场的对面,顾客下车的这一面有商店、超市和饮食城等各种服务业。人们下车后在圆的中心内购物、吃饭,然后到下车的地方乘车离开,这些车驶向不同的方向。人们大都不用在街上走和穿行马路。这就是新加坡的商业和交通一体化的设计,地铁出口就进了商场,巴士终点站必有商业中心。

  新加坡的城市道路交通和商业设计、城市建设管理是一流的,反映了城市管理者水平,我认为这需要很高素质的人才能做到。

  政府很相信精英的决策,但政府的决策都交人民讨论

  有效的政府管理靠的是科学和智慧,还要靠民众参与。新加坡政府把许多对广大群众生活和利益有影响的决策事情通过媒体交给人民讨论。如早年为缓解市中心交通拥挤,政府提出在繁忙时段驶入市中心要不要交费的建议交市民讨论。随汽车增加,地面交通不能适应需要,政府又把兴建地铁的计划交民众发表意见。

  新加坡政府很相信精英的决策,但政府的决策都交人民讨论,向人民作出解释。李光耀不但要求政府部长有决策能力,而且要有公开解释政策的能力。可见新加坡政府也是非常公开和透明的。只要涉及人民利益的大事,作出重大决策时都经过公开的辩论,听取民意,并根据民意作出调整。像80年代和90年代新加坡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也都经过国会反复辩论,总理陈述各种理由说明提高薪金的必要。60年代,新加坡政府曾推行“两个就够了”的计划生育政策。80年代这个政策受到广泛指责。后来新加坡政府对这个政策进行了认真检讨,现在取消了这个政策,并采取鼓励国人多生孩子的措施。

  与我们做事常常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比,新加坡政府的管理不仅及时到位,而且超前,很多事都是未雨绸缪,并让人民参与。为了带动经济发展,新加坡政府在今年4月决定2009年兴建两个包括赌场在内的综合旅游度假村。但是,老百姓很担心这种赌博恶习会危害家庭。于是,政府在10月17日就制定出《赌场管制法(草案)》并公布让全民讨论。草案中规定了防止可能出现滥赌的许多措施。有人评论这个草案是目前世界上同类法律中最详尽、最透明的法律。在做一件事之前,就有一套完备的制度措施跟上,这充分反映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我们这里做事常常是事先没有法律对策,事后问题暴露一大堆,也找不到有效的解决措施。新加坡的政府管理是精英决策、民众参与式的民主管理,使决策在较高水准基础上充分反映和尊重民意,这不仅使政策更正确,而且使政策更好地执行,人民了解政府政策,从而会更自觉维护和服从。这种管理才会是真正有效的。

  仅靠法律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公民教育

  新加坡政府推崇靠严刑峻法来建立秩序,但是,它更明白仅靠法律是不行的,法律并不都能建立秩序。李光耀认为,如果没有秩序法律便不能运作。在一个稳定的社会,只有秩序已经确立,法律能够实行的时候,才能按预先确定的法律,建立起人民之间、人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准则。秩序从何而来?它来自良好的公务员的严格依法办事和公民的规矩意识。

  到过新加坡的人都会感觉到,新加坡人很和善友好,而且很敬业、有责任心和守规矩。问路时无论是行人还是巴士司机大多会耐心地告诉你。公交车上有不准吸烟和喝饮料否则罚款2000新元的告示。我从来没有看到人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几个月中我没有见过交通警察也很少看到警察,更没有见过其他什么“执法人员”。看来新加坡的法律主要靠自觉执行,而不是靠强制。李光耀说,新加坡的华人不是中国中原那些达官贵人、谦谦君子的后代,而是来自福建广东籍那些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华裔后代,为什么他们现在显得守规矩、文明、有教养呢?这主要是公民教育的结果。

  新加坡社会中公务员队伍和上层人士大都是受过西方正统教育的精英,大都有遵法制、守秩序、讲责任、求认真和讲敬业的精神文化。下层普通百姓由于大多数是华人,公民教育主要是通过提倡讲汉语,强调保留东方传统文化特别是学习儒家文化,培养公民讲规矩、守秩序、有礼貌、乐于助人等品德。这些传统道德观念不是通过政治教育而是通过学校教育实现,但也辅之以社会教育和社会运动。李光耀非常重视华人传统道德的培养,在过去几十年中很多重要场合,都公开大力倡导儒家文化,大讲保持华人传统的重要性。政府也多次发动各种运动推动传统文化的保留。可以说,在华人文化圈内,新加坡是华人传统文化保持最好的国家,很多方面好于中国。可见,新加坡是一个吸西方文化之精髓,承中华传统之美德,借现代法制之工具、民主之手段,建立了新加坡的和谐社会。

  在以上对新加坡的制度考察分析中,有很多的肯定和赞誉,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一定十分欣赏推崇新加坡模式,我只是想把我看到的新加坡成功背后的一些真实原因告诉大家,而这些原因正好是我们过去几十年学习新加坡经验时所忽视或曲解的。

  在肯定新加坡成功经验的时候,还必须提醒两点:它的很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但它的模式未必具有普世性。因为新加坡确实太小了,大国碰到问题的复杂性可能比小国成几何数列增长。新加坡成功经验的背后,也有一些做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引起一些不满,这些不应该成为他国学习的榜样。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就像是一个慈母,政府就像个有能力的严父,父母用它辛勤的劳动给子女带来财富,并用自己的管教方法呵护着它的子女,但现代社会的子女还是觉得不太舒服,愿自己过自由自在的小日子。这就是新加坡政府目前存在的问题。

  (感谢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王庚武教授、学术所长黄明瀚教授、邹克渊研究员、国会议员成汉通先生、杨木光先生、人民行动党执行理事刘炳森先生为我研究提供的帮助。)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5-11/16/content_1203989.htm

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

徐贲:中国的“新极权主义”及其末世景象

2010年07月05日 星期一 于 01:11:24 · 徐贲 发表在: 百家争鸣

许多学者把中国目前的政治特征视为后极权主义政治体制,但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特征或许应该定义为“新极权主义”体制。本文首先说明,为什么要提出“新极权主义”这个概念,然后分析中国目前“新极权主义”体制的基本特点,据此对其前景作初步的判断。

一、从极权主义、后极权主义到“新极权主义”

从上个世纪20、30年代极权体制出现以来,人类历史上发生了一系列与极权体制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从纳粹德国和斯大林政权的建立、二次世界大战到冷战,再经1989年苏联东欧的巨变,从中国1949年以后政治体制的建立到“文革”、改革开放,再到天安门事件,有的极权主义瓦解了,有的极权主义在内外压力下不断调适,试图以新的形式生存下去。

最为典型的极权体制原型是纳粹德国和苏联的斯大林主义统治。二战后,随着纳粹德国的失败,斯大林主义式的统治就成了极权体制的代表。然而,由于二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价值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任何极权体制都不可能在锁国封闭的状态中存活,它们对外部世界有着诸如贸易投资、战略性合作、意识形态支持等多方面的需要,为此就不得不顾及外部世界对它们的看法,从而必须相应地调整其统治形态和政策。斯大林死后,苏联的“非斯大林化”就是一种极权主义体制的自我调适。因此有学者将斯大林之后的苏联东欧体制称为后极权主义体制,以区别于斯大林主义模式的极权体制原型。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下的国家就是过去所说的“社会主义阵营”,其实也包括那些与该“阵营”的核心国有矛盾冲突、但制度基本相同的国家。

从这种角度来看,从1949年到“文革”结束,中国的政治体制接近极权体制原型,换言之,苏联步入后极权主义体制之日,正是中国强化和巩固极权体制之时。中国的斯大林模式之极权主义时代随着毛泽东的去世而结束,那时中国曾出现过一段政治上相对宽松的时期。一位政治学家指出:“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苏联,赫鲁晓夫用解冻来对付他的斯大林主义对手,80年代的中国,邓小平用文化自由化(解放思想)让经济现代化派对付他们的(毛派)对手。”[1]这种政治上的相对宽松和经济改革的开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比较典型的后极权主义体制。后极权主义时代里关于“四个现代化”、“思想解放”和“政治民主”的话语,曾经一度动员激发了民众新的政治热情。但是这种政治上的松动并不意味着制度上极权性质的消失,它只是以变通来重新建立专制体制的合法性。这种后极权主义在需要时会象极权主义那样诉诸暴力和恐怖(例如“匈牙利事件”、“华约”出兵布拉格、“天安门事件”等)。

后极权主义其实并不能真正挽救这种制度本身不可避免的没落,苏联东欧的后极权主义相继垮台就证明了这一点,当然这些历史事件在1989年之后的突然发生本身也包含一些偶然因素。随着苏联东欧的巨变和冷战的结束,原来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下的大部份国家抛弃了这种政治制度。因此就有人认为,后极权主义很快将成为历史的过去。但笔者认为,就中国的情形而言,这样的判断过于简单化。

“陆肆”事件的血腥事实让国人看到,“文革”后一度的思想宽松并不代表中国已进入一个与极权主义彻底决裂的新时代,极权主义的暴力和恐怖随时有可能在中国重演,因此国人在“八九民运”前期表现出来的政治热情被1990年代以来的政治绝望和冷漠所替代。

1989年以后中国的政治体制确实在告别后极权主义模式,但它并未走向开明的政治进步,而是回头向极权主义的原型求助,但经历了后极权主义时代的这个制度又无法完全回到斯大林主义模式的轨道上,所以就形成了现在这种既增加了取自极权主义原型的某些特征、又保留了部分后极权时代特色的体制,同时它还有一系列极权主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特点(详见第4节)。

笔者认为,可以把中国1989年以后逐渐成型的这种制度称为“新极权主义”体制,因为它不同于极权主义原型,但政治上与极权主义原型有极深的渊源;另一方面,它变自后极权主义,却和后极权主义有明显的区别。“新极权主义”是体现了部分地向极权主义原型回归之企图的后极权体制的一种变形。寄生于这种体制的利益集团虽然通过采取这样的变形得以生存,但这种“新极权主义”自身处在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境之中。“新极权主义”下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困境日益加剧的现实表明,这种变形显然不是一种具进步意义的脱困之道。

“新极权主义”对后极权体制下出现的反抗事件(例如匈牙利革命、捷克的“七七宪章”、波兰的“团结工会”和中国的“八九民运”等),对21世纪中亚地区民众要求民主的“颜色革命”,抱有无法摆脱的恐惧和焦虑。它把后极权主义时代的宽松视为政治上的“软弱”和失误,1989年以后大大加强了社会管制和思想控制,许多新的政治上的限制措施都向极权主义原型回归。可是它不再拥有极权主义原型的那种意识形态动员能力,只能用东拼西凑、鼠目寸光的宣传口号和色厉内荏、自欺欺人的思想控制,辅之以高压手段(如越来越严厉的媒体和互联网管制,以及对民间的集体抗议事件施以武力镇压),来支撑其腐败低效的统治机器。

“新极权主义”的经济发展是以全面牺牲社会正义为代价的,经济自由化带来的发展机会大部分为权势集团所垄断,“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变成只让一部份权势集团的成员暴富;同时,经济“市场化”又成了当局放弃维系社会公正的责任、甩社会福利支出“包袱”的借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众沦为弱势群体,丧失几乎所有的社会福利保障。

“新极权主义”体制下表面上的经济繁荣掩盖着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如糜烂性的腐败、司法不公、贫富悬殊、弱势群体绝望无助、竭泽而渔的资源掠夺和破坏、公共舆论堵塞、信任匮缺、政治冷淡等等。可以说,这些问题本身就是由“新极权主义”制度造成的,自然在“新极权主义”制度下它们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虽然“新极权主义”体制的统治者提出了“三个代表”、“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和谐社会”这样的口号,但在政治民主化裹足不前、严厉限制公共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制度环境下,这些说法基本上只是一种安抚民心的宣传手段,并不表示口号的提倡者打算触动上述问题的制度性根源。“新极权主义”应对现实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它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基本上找不到一个系统的、总体性的、能瞩目于未来的求变因应之策。

“新极权主义”之“新”是相对于“后极权主义”而言的,这样的“新”本身丝毫不意味着其前途的光明;相反,“新极权主义”的应急之道产生了各方面的末世性特征,这样的特征注定它没有出路。“新极权主义”体制是一种似乎在经济上非常成功的制度,但这种表面上的经济成就并不意味着它已经找到了延续自身寿命的法宝;相反,在经济成就的表相下隐藏着的政治、社会和道德危机凸现出“新极权主义”制度深层意义上的无出路,即在政治伦理、社会理念和群体共同价值观解体的过程中,统治集团和民众都不可能依靠现行制度重新建立一个有共同价值观支撑的、能得到广泛社会认同的、有希望的替代性体制。“新极权主义”体制的无出路是一种制度性的无出路,但不是某个政党的无出路。一个政党可以阻挡制度的变革,但也可以帮助制度的改造。只有当一个政党绑架整个制度的时候,它才必须为制度的无出路负责。“新极权主义”的无出路指的不是某个政党的权力危机,而是国家和民族不能与极权体制彻底决裂、无法重建光明未来的危机。

在有关极权主义的研究文献中,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至今仍然是经典文献[2]。这部发表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的着作以纳粹德国和斯大林主义的苏联模式这两个极权主义原型为研究对象。从那时以来,由于东欧、中国和亚洲其他极权主义国家显现出不少与这两个原型不同的特征,学者们开始用附加词来定义各具特色的极权主义。例如,卡索夫于1964年提出了“无恐怖的极权”;林兹在1970年代中期提出了“后极权主义”的说法;华尔泽在1980年代则提出“失败的极权”一说。[3]笔者提出的“新极权主义”也是一种类似的表达。

寇罗考斯基(Leszek Kolokowski)说过:“大家一般都承认,那些用来描述广大社会现象的概念都没有经验意义上的完美对应对象。从来就不存在绝对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运用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经济这种很有用的区分。从来就不存在完全的自由,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信服和理解自由政权和专制政权间的区别。说实在的,现有的极权社会比任何资本主义社会都更接近于与它有关的概念原型。[4]”

汉娜·阿伦特半个世纪以前关于极权主义特征的分析对我们现在理解变化中的“新极权主义”仍然有重大意义。她提出的那些极权主义统治要素,如暴力和恐怖、以人性改造为目的之思想钳制、作为欺骗手段的“宣传”、作为寡头权力机制的“组织”和以孤立原子形式存在的“群众”,仍然可帮助我们辨认各种形式不同的极权主义的变体。对这些要素的比较可以让我们看出极权主义与传统威权专制之间的一些根本区别,也可以让我们看到极权主义在哪些方面对人性造成特别的长久性摧残,以及在极权统治下人们反抗的特殊意义。下面就分别从这几个角度展开对“新极权主义”的分析。

二、“新极权主义”下“奴性人格”的延续和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

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这一着作里,从极权主义原型的特点中概括出这种制度依赖的三个支柱,即用来改造人性的使用暴力的集中营,让民众处于相互隔绝、无共同抵抗手段的状态,以及为维持极权统治所施行的集权式宣传和组织手段。如果从这三个角度来观察极权主义从其原型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的演变,则第一个方面的变化最明显易见,第二个方面的变化最微妙复杂,第三个方面则变化最小。前两个方面是不得不变,后一个方面则是能不变就不变。

极权主义统治的首要支柱是恐怖和暴力,而集中营则是极权社会这部恐怖大机器的样板机构,其样板作用是最大程度地显示极权主义的暴力。极权主义的暴力统治当然不是要从肉体上消灭所有的人,但却以下列的“三步程序”消灭真正意义上的人。

其第一步是“杀法权之人”[5],即剥夺人的基本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摧毁人的权利,杀死他这个法权之人,这是全面宰制一个人的前提。[6]”

其第二步是“杀道德之人”,使被杀者“在历史上头一次成不了烈士”。在政治高压下人似乎可以用“良心来作抵抗,良心仍然可以让人宁愿被人害死,也不愿因害人而活”。[7]但这种良心的抵抗在极端严酷的极权统治下也会被摧毁。良心是一种纯个人的逃脱。“当极权恐怖取得最可怕的成功时,它能顺利堵死道德之人的个人逃脱之路,让良心决定变得极端可疑,模棱两可。当一个人的选择是要么出卖并因此杀害朋友,要么让妻儿送死的时候,当一个人的自杀会立即给家庭带来死亡的时候,他怎么做良心决定呢?他这时候已经不是在善和恶之间作选择,而是在谋杀和谋杀之间作选择。[8]”在极权主义的统治下难有道德清白之人,被害者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过对他人的加害,因此没有一个人的遭遇能具有烈士本应有的那种道德控诉力量。

其第三步更可怕,它杀绝人的个性思想和创造性,最终把人变得象行尸走肉。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人无论受什么残害和凌辱都不反抗,“摧毁人的个性就是摧毁人的自发性,摧毁人靠自己重新开始的能力[9]”。原型的极权主义通常致力于消灭人的个性和创造性,而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之类的演变都以此为前提,尽管后两者看上去不似极权主义原型那么残酷血腥,那是因为极权主义原型早就用暴力和恐惧为其后继形态造就了顺民。

在极权主义原型向后极权主义转变的时候,作为革命暴力和“人性改造实验室”的集中营被放弃了,苏联在“非斯大林化”时期和中国“文革”后的大规模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就是这一转变最具戏剧性的显示。但这种转变往往只具表象意义。这首先是因为后极权主义始终未放弃以暴力对待任何胆敢公然挑战它权威和统治合法性的人士。其次,极权主义原型的大规模暴力恐怖统治早就成功地改变了人性,在整个社会中造就了一种为极权体制所需要的奴性人格,那种普遍的安分守己、驯服顺从、谨言慎行的人格会在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的环境下不断再生,从而产生一个无法免于恐惧心理的社会。

极权主义的第二个支柱是“散沙型的群众”,这是支持极权主义权力的基础和社会条件。在极权主义原型的统治下,所谓“散沙型的群众”是指公众不能拥有公共生活的共同价值和正义秩序,而只不过是一些以相互隔绝形态聚合在一起的、缺乏真正公共性的群体。由于群体中每个人的高度原子化和孤立化,他们不再拥有共同的世界,不再能就政治和人格价值自由交往,也就不能形成真正的人际社会。他们之间之所以有联系,是因为一起被夹裹在某种“运动”之中,一起跟随某种意识形态的召唤,一起服从某种不可抗拒的政治权力,一起崇拜某个魅力无限的领袖,一起陷身于他们无力改变的制度之中。公民社会中民众或公众的政治组织形式,如相互竞争的独立政党、工会、社团等等,在极权主义国家里都不可能存在。

从后极权主义演进到“新极权主义”时,部分民众开始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自我意识,他们不再相信当权者天然会代表他们的利益,日益自觉地想摆脱这种“散沙状态”,在相互合作中以民间自发性社团的形式保护自己的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1989年民众的民主要求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但同时他们又无力改变制度环境,不得不仍然处于“散沙状态”之中。面对这样的处境,人们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从自暴自弃、听任摆布、愤世嫉俗、冷嘲热讽、愤懑不平到积极反抗,这各种各样的反应意味着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下当局面对的“群众”早已变成了一个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这一点与极权主义原型时期完全不同。

在中国的后极权主义时期尚未出现传媒的商业化和互联网,而在“新极权主义”下这些手段为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创造了条件,但当局也不断努力去强化对媒体和互联网的管制。网络世界为民间的“异类”声音提供了从未有过的表述空间,不过大部份人只是在“面具”的保护下才敢发出比较真实的声音,这与那些以真实姓名参与网上交流并为自己的言行记录负责的人是不同的。互联网基本上是一个知识者的世界,一个虽要求思想自由、但不一定立即行动的世界,但它毕竟使原本相对隐秘的民间不满和抗议变得前所未有地明显公开。这加深了“新极权主义”的恐惧,它把网络上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现实反抗的警讯,于是进一步加强了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思想控制,2005年新颁布的极严厉的网络管理条例就是其中的一环。“新极权主义”会不遗余力地提升互联网控制能力,但网上的批评和反抗也会继续下去。对于真正公民社会的建设而言,这是一种破坏力有余、自建力不足的“猫鼠游戏”,尽管其令“新极权主义”感受到相当大的威胁。

三、“新极权主义”的“组织”控制与“宣传”运作

极权主义的第三个支柱是专制统治的组织和宣传。从极权主义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的演变中,这方面的变化几乎微不足道,或者说几乎没有变化。这表明组织和宣传在极权主义的传承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般政党的成员都可以自由选择加入和退出,不仅在民主国家是如此,1949年以前中国的一些“民主党派”也是如此。而极权主义政党的组织则通常具有秘密会社的性质,甚至被称为“光天化日下的秘密社会[10]”。它的许多组织特征都可以在一般的秘密社会中找到。例如,秘密社会的等级制度是通过“提拔”和“引见”来建立的,提拔者对被提拔者有“知遇之恩”,可以索取特殊的忠诚,可以结成死党,订立攻守同盟;秘密社会成员中的“老大”总是神神秘秘的,行事无定则,这样才能让“下面”的人敬畏;秘密社会对外采取“一致说谎(保密)的策略”,“帮”里的事“内外有别”,违背这一原则即重惩不殆;秘密社会对外界始终保持警戒,视其为敌意威胁的来源。[11]极权主义政党和秘密社会都非常看重组织和效忠的仪式及象征,加入其中都要有内部人员介绍,都要宣誓忠诚,对叛徒的惩处手段甚至比对敌人更严厉。它们都有至高无上的“圣物”,“纳粹仪式的所谓‘血族’和布尔什维克仪式的列宁遗体,它们都使极权仪式带有偶像崇拜的色采。……这些偶像都是秘密社会常见的组织手段。[12]”

这些秘密社会的特征使得极权主义政党与一般的政党有根本的不同。阿伦特指出:“一般政党把人群分成属于和不属于我党的两类。一般政党和公开社会都只把那些公开表示反对者视为敌人,而秘密社会的原则是,‘我不吸纳的,就是我排斥的。’[13]”在极权主义政党看来,只要你不死心塌地跟从它,你就是它的威胁或是它的敌人。这种非党即敌的人群对立观也是党内大一统的原则。正是通过消灭党内民主,一党专制才转化为极权专制,“斯大林把俄国的一党专制改变成极权统治,把全世界的革命共产党转化为极权主义运动,他所运用的手段就是消灭党内的派别,取消党核心内部的民主,把民族国家的共产党变成莫斯科指挥的党支部。[14]”阿伦特的这一见解是针对40年代“共产国际”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这点至今仍未改变,现在的“新极权主义”依然不允许党内民主和不同意见。

“新极权主义”下普通党员的入党动机与极权主义原型时期和后极权主义阶段的情形有所不同。在极权主义运动掌握政权前加入的党员往往为理想和价值所感召。党一旦掌握了政权,就开始有人把入党当作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敲门砖”。“失败的极权主义”产生了对其理想和价值的幻灭和失望,使得分享既得利益和特权比追求理想价值成为更现实的入党动因。在党控制着国家和社会绝大部份资源的后极权主义时期,党员确实有许多实际利益可以分享。但到了“新极权主义”时期,执政党不再能垄断所有的经济资源,在唯金钱主义的社会氛围中,党员身份不再是人人羡慕的政治地位象征,人们有许多机会去获取以前必须凭政治身份获取的利益和特权。但是,“新极权主义”时期要求入党者依然众多,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党员仍然是求职者可资利用的身份。许多聘用单位之所以愿意选用具党员身份的求职者,并不是期待他们去那里传播共产主义,而是因为“党员”特别听话、便于管理、不会闹事,却又相当机灵。在政府机关和科层等级的企业中,党员型人格都被视为驯服工具的最好典范。

对极权主义来说,与组织控制同样重要的是宣传。宣传的作用因极权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异。在极权主义运动仍处于在野状态时,它的宣传是为了吸引那些有待争取的群众,“在宪政政府和言论自由的条件下,群众还有获得信息的渠道,极权运动运用恐怖的机会有限,必须象其它政党那样,……作出取信公众的样子。[15]”一旦极权主义运动成功地夺得政权,它的宣传就会变成“思想灌输”。“思想灌输”本身是依托于政治高压和暴力恐怖的,“灌输运用恐怖与其说是为了恫吓,……不如说是在体现它自己的意识形态教条和谎言[16]”。灌输可以用强制的“思想改造”形式,也可以用看上去并不强制的“教育”。无论是改造还是教育都必须用惩罚为最后手段,只有让所有的人都对异端思想怀有恐惧,才能体现“正确思想”的战无不胜和绝对正确。

阿伦特所说的这种“教育的恐惧”在“新极权主义”统治下的教育体制中被制造和再生。老师把灌输在自己头脑中的教条又灌输给学生,学生则用被灌输的内容来检验老师是否时时在作“正确”的灌输。2005年5月,吉林艺术学院的卢雪松老师因上课时采用了民间自制的纪念林昭的纪录片和相关材料而被一位学生“告发”,并被该校“停课处分”。此事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17].若把涉事的三方简称为“老师”、“学生”和(校)“领导”,可以典型地看到师生们如何在“教育的恐惧”中互动。尽管林昭的冤案已经“平反”,但在党的宣传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学生”眼里,赞扬被党枪毙的林昭无异于给党抹黑。在这样的“学生”之监督下,“老师”便不能在学校里“免于恐惧”地教书。“老师”即使再小心,也可能触犯“学生”头脑中积存的某些政治禁忌。“学生”一旦向“领导”告发了“老师”,“领导”就陷入了“恐惧”的处境中,如果他不处分“老师”,“领导”就可能被当作“老师”的思想共犯而被告发。把“老师”和“领导”置于如此关系之中的是那个实施“思想灌输”的党,而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和“领导”,他们都受到了一种权利的、道德的和个体的永久伤害。

灌输和教育是极权主义意识形态运作的传统手段。极权主义统治与其它专制、暴政和独裁所不同的是,极权主义的“政治压迫”利用了意识形态运作这一独特的方法,其压迫的对象是人的思想和思想的人[18].这种压迫如果实行得非常彻底又取得了成功,人就必然沦为不思想和不能思想的动物,极权主义统治的可怕即在于此。极权主义并不一定剥夺人们的基本生理需要(如吃、穿、住),但决不允许他们自由地思想。极权主义原型与“新极权主义”同样仇视人们的自由思想,视之为祸,而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人的自由思想形式(如民主制度)和人的生理需要对立起来(即所谓的“稳定”),甚至诱使人们放纵生理需要,让他们以为这就是人生的唯一追求,从而引导他们忽视对自由思想的需要。于是剥夺政治自由和放纵肉欲同时成了“新极权主义”控制人们思想的有效手段。

奥威尔(G.Orwell )的《1984年》和赫胥黎(A.Huxley)的《美丽新世界》都对极权主义作了预言:“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强行禁书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失去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19]”

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现代谎言”,它和“传统的谎言”有重要的区别。“传统的谎言”是针对“特定”具体事实的不实,它是用来欺骗“敌人”的;而极权主义的“现代谎言”是将“事实整个进行重新编织”,而且它是用来欺骗每一个人的,因此,编织谎言者“最终也成为自己谎言的受骗者”。[20]在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中,存在着没有“阶级敌人”的“阶级斗争”、人民不能作主的“民主”、宪法随意遭到践踏的“宪政”、不让人自由说话的“言论自由”、既无权利又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力和地位永远高于“人民”的“公仆”、对资本家比对工人更亲的“无产阶级阶级利益的代表”等等。

如果比较极权主义意识形态谎言的性质,可以说“新极权主义”在这一点上与以往的极权主义并无任何不同,但极权主义原型时期意识形态谎言的社会动员能力却与“新极权主义”时代有极大的差别。在极权主义原型时期,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曾经是一个具有普遍公信力和号召力的政治福音,也是规范民众思想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在后极权主义时代,人们对执政党是否真正代表这两个主义产生了普遍的怀疑和失望,对这两个主义的信仰也开始幻灭。而在“新极权主义”时期,民众对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连表面上的恭敬都常常不愿意表示,他们往往会用公然的嘲弄来表达自己的厌恶之情。尽管如此,“新极权主义”依然一如既往地坚持着它一贯的“思想灌输”。

四、“新极权主义”的形成及其政治特征

“新极权主义”的形成是在吸取后极权主义的经验教训的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天安门事件”和苏联东欧的巨变让中国的最高权力集团意识到,对他们而言,1978年到1989年的那段后极权主义道路在政治上是失败的,要想延续权势集团的统治,就必须吸取后极权主义的教训,并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和手段。

从“新极权主义”的形成过程中可以观察到它的两个原则。其一是保持高度的末世防患意识,此意识支配下的冷酷决定了它对被统治者不再“手软”。从1989年以来,当局对其统治前景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末世恐惧,由此刺激起强烈的防患意识,稍有冲击就担心要“亡党亡国”,因此它对“正面”引导常常缺乏信心,施政上再度重视和强化极权统治的传统镇压手段,如加强便衣警察部门的力量并依靠它对国内社会实施广泛渗透和全面监控,进一步强化极权主义的组织和宣传体制,更严厉地控制媒体、公共舆论和民间言论等。毫无疑问,这些措施都是从后极权主义向极权主义原型的倒退。其二是用灵活策略化解难题,为统治集团创造机会。这样的灵活性体现在意识形态方针(如邓小平针对“姓社姓资”这个意识形态重大问题提出的“不争论”方针)和经济制度选择等许多方面。之所以称这样的实用主义策略是“新极权主义”的一部分,是因为这些策略的根本目的是巩固和加强极权主义统治,而不是削弱或瓦解极权主义统治。

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新极权主义”既坚持极权主义政治统治的基本原则,坚决压制民间对民主化的要求,又允许大众文化及娱乐的活跃繁荣以及日常生活的非意识形态化,从而把民众的注意力引向对当局无害的方向。但官方意识形态从这些领域中淡出并不等于它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控制,极权主义政治统治的现实保证了官方意识形态随时可以干预宰制民间的文娱活动。

在经济制度和社会政策方面,“新极权主义”对实用主义策略的灵活运用和对被统治者的不“手软”是后极权主义无法相比的。后极权主义并不敢完全背离极权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的传统,同时注重对民众以怀柔手段为主的笼络民心策略;而“新极权主义”则基本上抛弃了这两条。

“文革”后至1989年,中国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期间,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仍然据于重要地位。但1990年代以来,当局在经济制度层面表现出高度的灵活性,它求助于外国资本,加入经济全球化,基本上取消了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弱化了公有制的重要性。

后极权主义时期的统治者维持着专制社会主义的“幸福交易法则”[21],也就是用社会福利安排(如国家保障的工作机会、住房、免费教育和医疗等)交换民众的政治顺从,民众虽然放弃了个人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但换取了基本的生存条件。然而,从1990年代开始,“幸福交易法则”被“弱肉强食法则”替代,只要不属于权势集团及其依附群体,普通民众既无公民权利保障,又失去了社会福利保障,在原有的政治压迫之上又添加了新的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医疗)。由于1990年代以来当局对社会不满的镇压比后极权主义时期更严厉,所以尽管占人口大多数的民众之生存比后极权主义时期艰难得多,但他们只能默默地忍受。

“新极权主义”堂而皇之地将斯大林主义极权统治视为仇寇的“敌对因素”(如资本主义、红色资本家等)纳入了自己的体系,同时对许多完全背离其自诩的“社会先进性”的现象(如腐败、糜烂、色情等)表现出极大的容忍。对“新极权主义”来说,这样的灵活性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维持延续了极权体制,但另一方面又从根本上瓦解着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当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变得比资本主义国家还资本主义时,当“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沦为社会弱势群体时,当“共产主义理想”表现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新极权主义”承继下来的意识形态就成了千疮百孔的“国王的新衣”。有人甚至更尖锐地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国王没有穿衣服,而是在衣服下,根本看不到国王。[22]”

从极权主义原型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它们都有一个始终未变的共同点,就是以那个至高无上、无影无形的“党主子”作为极权统治法统的化身。它用官方意识形态规定了自己是永远“光荣、伟大、正确”的。无论极权主义的政统出现什么样的断裂(如1976年的“逮捕四人帮”),无论极权主义下的现实如何与其正统意识形态尖锐对立,党都宣称它自己是永远洞察历史发展规律、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先进”力量。它凭借自封的至高至尊的地位,可以随意界定谁是“历史”或“人民”的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动用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暴力去残酷地消灭它的敌人;它可以宰制经济、新闻、出版、司法、教育、文化等任何领域的活动;还可以凌驾在宪政制度之上,按照它的需要任意改变宪法条款或对宪法条款的解释。这就是各种极权主义专制与威权主义统治的一个主要区别。

极权主义专制与威权主义统治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存在政治压迫(如剥夺公民权利、压制人权、言论和结社控制、新闻垄断等),而在于政治压迫是以什么名义实行的,以这个名义可以在什么程度、什么范围内实行暴力统治。在威权主义国家里,人们为反抗暴政可以直接诉诸民主、人权和公民权利,而威权统治者除了用“国家安全”之类的说辞之外,没有其他对抗民主自由理念的借口。但极权主义统治却能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为理由,给任何民主要求扣上“敌对、颠覆”的罪名,即便是有人只不过对公共事务或弱势群体表达了一点关怀,在极权主义统治下也可能受到迫害。

试举一例。上海《解放日报》去年以“吉方平”(《解放日报》评论员的谐音)之名发表了一篇批判“公共知识分子”的文章(文章的标题是《透过表象看本质》,刊登于该报2004年11月15日)。此文称:“提出‘公共知识分子’的概念,其实质是离间知识分子与党的关系、和人民大众的关系。公共知识分子……的‘独立’是从来也不存在的。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份,是人民大众的一分子,是党领导下的一个群体。……知识分子的价值,就在于为社会主义、为人民大众服务。”“吉方平”所使用的是典型的极权主义传统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的是极权专制的思维。如果是在一个威权专制国家,当局虽然可能迫使知识分子闭嘴,谁不服从就迫害谁,但是它却不能名正言顺地说,所有知识分子都必须由某一个党来领导,知识分子如果不是该党党员,自然不必接受该党的领导。而在极权主义下,当局却依照其意识形态而“理直气壮”地把所有社会成员都归入其“领导”之下,实施现代社会里最严厉的思想管制,不容许任何人质疑它的永久的独一无二的领导地位,更不允许知识分子在思想上或社会活动上的任何独立性。

或许有人想问,知识分子为什么必须由党来严密控制,为什么不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知识分子为什么不能过问公共事务?为什么不能批评官员的腐败、司法的不公、黑社会的猖獗或者贫富悬殊?在民主社会里,当然不存在如此提问题的必要,在威权体制国家里当局一般也不愿意对这样的问题表达否定的态度,然而在极权主义统治下提出这些问题本身就是大逆不道。

“新极权主义”与极权主义原型有一个很大的差别,那就是“新极权主义”不再依赖魅力型的领袖。汉娜·阿伦特当年研究极权主义时就认为,象希特勒或斯大林这样的魅力型领袖其实是“乱世英雄”型人物,是现代性危机下社会传统和秩序崩溃的典型产物:“乱世英雄”的成功充满了偶然性,并不必然取决于什么属于领袖的道德素质或信念,相反,具有道德素质和信念者恰恰最容易成为无所不为的“乱世英雄”所扑杀的对象。阿伦特还认为,极权主义制度中最高领袖之所以重要,全在于他占据着党组织结构中最重要的位置,与其说领袖重要,还不如说那个结构性位置重要。这一结论完全适用于对“新极权主义”的分析。

“新极权主义”的技术官僚统治者虽然是党内最高层的人物,但他们个人并不是党的化身,他们反倒更象是被精心挑选出来料理“党主人”利益的管家或干事长。尽管“新极权主义”的最高领导本人可能相当“亲民”、“勤政”或“清廉”,但他们服务的“党主子”却与极权主义原型时代一样专横霸道、权力无限、主宰一切。这些技术官僚统治者之所以被精心挑选出来充当开动和维修极权机器的人,完全是由于挑选和提拔者的恩宠,是阿伦特所说的那种“党秘密社会”的产物。他们是党官僚机器中历练最深的成员,最符合它适者生存的原则,圆滑和不出格是他们生存下来的条件,但求稳定、不出大错是他们多年来的信条。在政治理念上,他们缺乏后极权主义领导人的宽容和开拓精神,因此往往是等到情势变动后不得不应付时,才被动地提一些未必有效的补救性措施或口号(如“三个代表”、“和谐社会”与“保先”等)。他们自以为是地把这些局部性的补救措施或口号提升到国家发展和社会制度建设的使命性高度,以应付日常行政代替国家根本的政治远景和理念,目光短浅而浑然不觉。“新极权主义”的最高目标不过是“为权力而权力”,“统治者死死把住权力,并没有一个‘更高’的目的。他们镇压自己的敌人,控制自己的臣民,在内政、外交上只是作一些小修小补的改进。……他们的语言不过是‘旧说法’的官僚翻版,不过是例行公事地摆摆意识形态的样子。有时候,他们象是靠极权时刻的回忆过日子,但又不想再重复那样的时刻。他们是当今时刻的独裁者和寡头政客,所作所为与以往的独裁者和寡头政客并没有什么不同[23]”。

“新极权主义”缺乏价值理念的施政往往表现为一种“精神分裂”:“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仍然被称为‘指导理论’,另一方面则是激烈地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自由主义’早已成为指导‘改革事业’的主流理论。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离不开‘公有制’的限定,另一方面‘私有化’已获得政治正确性,成为‘主旋律’。一方面号称‘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则是‘精英联盟’对民众的联合压榨,民众没有任何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力。一方面旗帜上仍然写着‘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另一方面则是工人农民的被压迫掠夺,在商会等强势群体的组织面前他们仍然不被允许成立属于自己的自治组织。[24]”

与极权主义原型和后极权主义相比,“新极权主义”的思想控制明显地显现出一种末世景象,它以低能而专横、虚张声势、色厉内荏为特徵。毛泽东时代的极权主义统治曾经在全国范围内煽起过革命的激情,还给过全世界的激进左派以鼓舞和激励。毛死后直到1989年,后极权主义相对宽松的思想控制和社会经济政策曾让当局一度赢得了新的合法性。“新极权主义”虽然新添了“市场经济”和民族主义这些话语,却仍然无法摆脱意识形态上前所未有的孤立,以致于进入21世纪后竟然把寻找意识形态夥伴的目光投向北朝鲜和古巴这样的没落国家。

正是由于“新极权主义”排拒追求人权和民主的世界性潮流,它虽然依靠外资提升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却始终无法在全球政治中树立一个有道德力量的形像;相反,它对国内国际社会有关政治改革和社会正义的主张充满了戒备和敌意。“新极权主义”是一个权力和物质欲极强烈而道德和价值感极麻木的退化型特权寡头专制,是一个贪得无厌的权贵资本主义等级制度,一个对国家民族未来的自由理想毫无反应的“前现代型”专制政权。所谓的“前现代型”专制是指那种“老式的寡头政治,臃肿、多疑、平庸、残暴”,它在政治上没有抱负,在理想上没有前景,以维护现有的权力和权力体制为唯一存在的目的[25]。

在“新极权主义”时代,极权主义原型曾一度享有的社会主导力已经完全没落了。社会主导力即葛兰西所说的hegemony,既指国家的支配能力(就统治而言),也指国家的领导能力(就道义权威而言),这二者都是国家非强制性的实际影响。菲米尔在解释葛兰西的观点时对非强制的“主导力”和强制的“统治力”是这样区别的:“‘主导力’指的是一个阶级或群体对其它阶级或群体的优势,这种优势依靠赞同而非强力所获得。而‘统治力’则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强迫性机器所实现的。(主导的)‘知识或者道德领导’主要体现在‘公民社会’中,也经由公民社会来实现。[26]”显然,国家权力对社会越是具有“主导”作用,越是不需要动用强制性“统治”,就越具有合法性。从1978年到1989年的后极权主义时期,虽然当局的经济社会政策一度受到欢迎,但相对宽松的政治气氛却使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主导力逐渐丧失,因此才有了“天安门事件”。在“新极权主义”时期,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对共产党员的主导力迅速萎缩,各级党员干部的糜烂性腐败象表明,人人急于在大船将沉之前捞足眼前的利益,它对非党员民众的主导力更是一落千丈。就连在它“最有觉悟的”、“最先进的”、最中坚的组织成员身上,“新极权主义”的末世景象也已经暴露无遗。

当然,表现出末世景象的政权未必是短命的政权。社会学家孙立平把中国社会描绘为“几块石头加一盘散沙”,“几块石头”是指抱成团的利益集团,如党政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等,“一盘散沙”就是指社会大众。“几块石头加一盘散沙”的社会政治结构使得“新极权主义”得以暂时稳定其统治,正如华尔泽所言,“它就象早期现代专制君王一样,它的领导造就了一个相当具有凝聚力的精英层。这个精英层的成员抱成一团,不是为了什么原则的信仰,而是由于共同的地位和特权,压力再大也还是抱成一团,不然就会输得光光。[27]”

孙立平认为,利益对立在中国形成了一个“断裂的社会”。不少中国知识分子现在则开始谈论“拉美化”现象。确实,当下的中国社会很象一些拉美国家的状况:新富显贵们生活在有围墙的、警卫森严的别墅和复合公寓里,享受着巨大的财富、权力和权利;与此相对照的是日益膨胀的农村贫民和城市弱势群体,后者由数以百万计的生活在临时简屋里的外来务工者和人数日益增多的城市失业者和低收入居民组成,他们在新的地产开发过程中被赶出市中心;城市弱势群体的危机不仅是基础设施和收入的危机,随着数以百万计的农民涌入城市,它也是一场争取身份和权利这些在城市谋生的关键软件的战斗,这些“城市权利”包括法律身份及相应的工作权,教育、医疗卫生、保险及社会福利等利益[28]。

“新极权主义”无序而分裂的意识形态给既得利益集团的混水摸鱼提供了天赐良机,不同既得利益集团彼此相互利用,由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关系结成针对社会上弱势群体的不神圣同盟。由于“散沙型”的民众未形成公共意识,没有机会形成自己的组织,发出自己群体的声音,所以低能的政权还能照样维持其运转。

五、透明的谎言、“扮傻游戏”和“不肇事”反抗

极权主义的一大发明是创造出一套其他社会中不会使用的专用“语言”,它以刻板而毫无活力的陈辞滥调为主要特征,但因为是“官话”而享有不容质疑的地位。这套“语言”曾有效地禁锢人的思想,将活生生的生活语言与丰富多采、多样不同的人的思想统一为同一个刻板的模式。奥维尔在《1984年》中让我们看到,极权统治不只是制度压迫,而且更是思想囚禁,不只是社会、政治祸患,而且更是人的心智灾难。极权统治成功的最后秘诀在语言的运用,当社会成员使用的语言被“改造”成为适合于党国思想习惯的表达手段后,“一切另类思想”就不容易再生了[29]。这套“语言”体系一旦确立,“对(党国)不友好的思想只能存在于一种暧昧不明的无字词状态之中[30]”,由于这种无字词状态的思想不能用字词表达,它只能算是一些不能被人的意识所把握的意念闪现。在极权主义统治的最严酷时期,不只是抵抗或反对的思想不能存在,连怀疑、玩世、不正经对待、嘲讽等等都不再可能,公共语言变成一种刻板教条、生硬简约、毫无想象的字词排列。极权统治的关键在于,它用意识形态几乎彻底控制人的全部心智活动,不仅包括一切需要用字词表述的内心思想、感受、感觉、感情,还包括那些因无字词而注定只能在黑暗中闪现的意念。极权主义的“语言”体系掌握了它的被控制者后,被控制者们便对来自过去或其它国家的语言根本无法理解,因而抱有一种自然的、根深蒂固的敌意。

“新极权主义”并没有能力创造发展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新“官话”,它对公共言论的控制基本上仍然使用从极权主义原型和后极权主义承袭而来的一套语言。与后极权主义时代不同的是,“新极权主义”的这类套“官话”与现实生活的脱节及矛盾极为明显,结果成了民间公然嘲笑的对象[31]。极权主义统治对语言的控制需要一个先决条件,即当局对社会活动的全方位严密管制。这种社会全面控制在1989年以前的后极权主义时期即已松动。在“新极权主义”时期当局对民众日常消费娱乐活动的直接干预进一步减少,并借用兴起的商业和大众文化来软化包装它的统治,结果“官话”对日常社会生活的影响力不断萎缩,“官话”中的“词汇”与社会性的日常语言日益脱钩。“官话”不但无法再支配民间的日常语言交流,反而成为民间话语嘲讽、挖苦、冷言冷语、插科打诨、正话反说、反话正说的对象[32],人们往往以逢场作戏和冷漠鄙视的心态去对待官方那些自上而下反复宣讲的新旧“话语”。于是民间话语对“官方话语”公然鄙视,“官方话语”则无可奈何地假装自己还有很多真正的信从者。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极权主义”的“官方语言”的公开演示越来越矫揉造作,也越来越为表演而表演,不仅报纸电视广播的新闻报导如此,“春节联欢晚会”这样的官方文艺节目也是如此。

由此就出现了“新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谎言化现象。1989年之后的“新极权主义”之所以需要倚重暴力压制和媒体监管,根本原因是它的意识形态已经不能再让民众信服。既然民众越来越不相信这些意识形态谎言,这些谎言就只能依靠靠强制手段才能维持着存在。在“新极权主义”下对传播者和受众双方而言,这样的谎言具有一种犬儒式的“透明度”,听谎者心知肚明,说谎者对听谎者的心知肚明也了然在胸;双方煞有介事地玩着“扮傻游戏”,只要谁也不公开说出来,谎言似乎就是真话。

“新极权主义”已经不再能支配人们的想法,于是它满足于控制人们真实思想的传播,也就是说,不让人们公开说出他们的真实想法。这样“新极权主义”造就出一个公共信任高度匮乏的统治秩序,它居然可以没有信任也照样运转,条件是它不受任何社会信任机制(如自由新闻、民主法治和透明责任制)的公开挑战。从这个角度来看,“新极权主义”的宣传其实已经基本上失败,“官方话语”几乎完全是靠着专制权力的国家行政手段来维持的。

“新极权主义”对言论的控制和对出版物的审查因此也具有一系列特点。首先,用“悄悄”地直接打击和迫害“异端思想者”的办法,来代替毛泽东时代和后极权主义时期那种大张旗鼓的思想批评运动。在民众不再相信“官方话语”的情况下,那种旧式的思想批评运动不仅无法达到官方预期的效果,反而可能为被批评者“扩大社会影响”,使他们得到更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同情。其次,控制过程日益技术化和非公开化。除层层设立专责舆论审查机构之外,还不断更新扩大具体的“禁忌话题”清单,除了一些大的领域或话题(如“文革”、“六四”、对毛泽东的负面评价、人为灾祸、民主和人权、政治制度弊端等)不许谈论之外,对其他很多可能对当局产生不利影响的新闻话题也设立临时“禁区”。同时,所有这些“禁忌话题”清单都尽量保密,不但不采用正式公文的形式,而且由上往下传达时“不许记录、不许录音”等,以免造成“负面”的国际影响。再次,强化对媒体“违规”的责任追究,甚至为了一篇文章重惩一个编辑,为了一本书而关闭一家出版社,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媒体和网站为了存活下去不得不加强自我审查。这种自我审查不仅贯彻在言论和观点的公开出版中,也贯彻在学术研究的选题、学校开设的课程、教师的课堂讲授、学生的论文导向等各个方面。

如果说在“后极权主义”时代“官方话语”还把受众当作宣传的对象,那么“新极权主义”的“官方话语”则常常把受众干脆当作傻子。“新极权主义”的谎言比后极权主义的谎言更赤裸裸地藐视和作贱人的理性,这种公然对正常理性之人的轻贱和愚弄形成了“新极权主义”的“官方话语”特色。之所以毫无顾忌地把这些几乎完全“透明”的谎言搬到受众面前,是因为“新极权主义”掌握了绝大多数受众的一个基本特点,他们会经过深思熟虑后“扮傻”。尽管大多数人对现实有种种埋怨或不满,但他们对公开表达不满的分寸心里非常有数,他们或者是怨而不怒,或者是怒而不争。

“新极权主义”社会中的“谎言文化”和“扮傻文化”从政治领域向社会生活的其它各个领域延伸,不仅存在于社会交往中,而且也在各级学校的教科书、考试和师生关系中不断复制和再生,“骗子”和“傻子”在不断地低龄化和日常生活化。“新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人心难测、心理狡黠、行为乖戾和黑色幽默构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假面社会”。它是一个表相和真实脱离的世界,这种脱离讽刺性地投射到它的“主子”、“骗子”和“傻子”身上。看上去神气活现的党政权贵其实是不能作主的“奴才”;看上去能说会道的“文胆”、“利口”或“笔杆子”,其实是让他怎么说就只能怎么说的“骗子”,他们甚至不需要具备骗子的想象力,只要会背“台词”,装作对现实感觉麻木就可以了;看上去是“傻子”的民众当然不是真正的弱智或白痴,他们往往大智若愚,嘴上不说,心里透亮。

“假主子”、“假骗子”和“假傻子”就这样一起生活在“新极权主义”这一人性残缺的社会里。过去几十年极权主义的恐怖和暴力早已把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主子”、“骗子”还是“傻子”──都在不同程度上变成被宰制之人。就象“傻子”没有真正的自由和公民权利一样,“主子”和“骗子”也没有这些权利;就象“主子”是极权制度中的不清白之人一样,“傻子”和“骗子”也都是有道德罪过之人;就象“骗子”用自己的嘴替别人说话一样,“主子”和“傻子”也都是思想和个性上的残缺之人。

当全民被迫投入“扮傻游戏”时,就形成了弥漫于“新极权主义”社会的犬儒心态和玩世不恭;但与此同时,一有机会就拒绝再玩“扮傻游戏”的人也越来越多。许多人过着一种双重生活,他们同时生活在一个现实的和另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中,这个虚拟的公共空间就是网络世界,进入这个世界的人大都受过相当教育。在现实世界中,他们的言行受到现存的政治、社会、文化、学术体制的限制,不得不时时自我审查,留意什么是人们心中有数的“敏感问题”,程度不同地“扮傻”。在网络世界中,他们可以有稍多一些的自由,能够卸下“傻子”的面具,比较容易地说出事情的真象,甚至明确而直接地表达他们的不满和反抗。许多社会问题,如官员腐败、司法不公、贫富差距、农民负担等等,都是在网络公众对具体事件(如矿灾、孙志刚之死、SARS、卢雪松停课事件、王斌余死刑事件、太石村村民罢官事件)的讨论中才吸引了公众关注的。互联网上公众对时弊的批评和抨击是“新极权主义”社会中反抗意识的最明确表现。网络公众不仅常常直接传递社会中发生的反抗事件消息(如集体抗议、骚动、冤屈、民愤事件等),而且还往往出其不意地把看似完全“无害”的事情转化为对极权主义秩序有挑战意味的话题。

2005年夏,湖南电视台的“超级女声”就是这样从一个普通的娱乐节目演变为一个社会性话题的。讨论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主”、“公民”和“公民社会”的问题。“超女”事件居然引发了人们对政治现状的不满,这完全是一种“无意后果”。正因为它是无意的,没有“肇事者”,也就没有极权主义暴力可以直接惩诫的对象。“超女”的歌迷们看上去是事件的主角,却并非在网上相关讨论中提出民主问题的主角。对那高高在上、威严无比的权力来说,歌迷们真是不可捉摸、难以防范。他们看似简单,却又深不可测,当局再怎么提防,还是出现了意外。歌迷们不是为呼吁民主而来,却意外地发起了关于民主话题的热烈讨论。他们不过是想唱就唱、想乐就乐,却“不经意”地嘲笑着“永远正确”的中央电视台,“不经意”地鄙视那些有名无实的“观众代表”,“不经意”地抵抗着伪善丑恶的政治,“不经意”地揭露了公共生活中民主机制的匮乏,启蒙了民众的参与意识。

借“超女”事件讨论民主和公民参与的网络公众不是所谓的“肇事者”,他们既无人“挑唆”,也没有“幕后策划”,既无“组织”,又无“纲领”,他们只不过是随聚随散的围观者,是边看热闹边起哄的观众。恰恰是在这些“围观者”的鼓噪之中,可以听到“新极权主义”统治下许多人反抗的心声。这就是所谓的“不肇事”反抗。事实上“新极权主义”进入了一个“不肇事”反抗已经防不胜防的阶段,一个专制的惩诫常常迷失了可辨认对象的时代。

结语

“新极权主义”是一个表面繁荣但人性堕落的时代。“新极权主义”的现实世界中,有字词无言论,有统治无共识,有杂志无信息,有报纸无新闻,有学术无思想,有欲望无目的。“新极权主义”是一个比后极权主义更加专制魔影缠身的政权。“新极权主义”是一个没有共同政治理念、没有共同价值前景的社会。

在极权主义原型和后极权主义时代,民众曾经习惯性地接受党向他们提供的政治、社会理念和价值前景。在“新极权主义”时代,民众并未摆脱这样的思维习惯,但他们对党却再难保持以往的那种信任。在彷徨中,他们有的因为对官方意识形态彻底失望而把目光投注于民族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把群体的存在本身就当作一种无须再由群体共同构建的价值目标;有的则憧憬回归古老的儒家传统,想象以少儿时代的“读经”重塑一代“新人”;还有人甚至把目光投向曾经给中国带来极大苦难的极权主义原型模式,用对毛泽东的怀念投射对毛的“新极权主义”传人的失望和不满;更多的人则是在物质满足中去寻找与“原子型”个体欲望相和谐的“幸福生活”。“新极权主义”严酷的思想控制,使他们有意无意地不断在回避有关如何走出极权主义统治死胡同、如何彻底与极权主义的过去决裂、如何在极权主义统治的价值废墟上重建人性规范和美好社会理想等问题。在人们能够公开地、免于恐惧地提出和讨论这些问题之前,他们将仍然生活在“新极权主义”的末世阴影之下。

作者是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原载《当代中国研究》[2005年][第4期(总第9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