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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20日星期五

张裕:诺贝尔文学奖评选ABC

A.评奖基准:诺贝尔遗嘱和诺贝尔基金会章程

  诺贝尔奖的评选并非基于任何公认或众所周知的原则或标准,而只是基于诺贝尔个人生前的愿望和设想,其法律基准就是他于1895年11月27日签署的最后遗嘱。诺贝尔遗嘱与奖金有关的部份摘要如下:

  “我其余的全部可变卖财产应按如下方式处置:资本──由我的执行人投资于安全可靠之证券──应成为一个基金,其盈利应以奖金形式每年分发给那些在过去一年中使人类受惠最大之人士。所说的盈利应均分为五份,分配如下:一份应授予在物理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之人士;一份应授予作出最重要化学发现或改进之人士;一份应授予在生理学或医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之人士;一份应授予在文学领域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之人士;一份应授予为各民族间的兄弟情义、为取消和削减常备军、为召开和促成和平会议做了最多或最佳工作之人士。物理学奖和化学奖应由瑞典科学院颁发;生理学或医学奖应由斯德哥尔摩的卡罗林斯卡学院颁发;文学奖应由斯德哥尔摩的学院颁发;和平卫士奖应由挪威国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颁发。我的明确愿望是:评奖不考虑候选人之国籍,不论是否斯堪的纳维亚人,最够格者获奖。”

  这部份遗嘱比较粗略,措辞也不那么严密,执行起来有许多实际困难。因此,《诺贝尔基金会章程》对遗嘱的相关部份进行了必要的阐释,补充了技术性的条款。章程于1900年6月29日由瑞典国王批准,此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次修改。章程确认了遗嘱中的四个颁奖机构,认定“斯德哥尔摩的学院”就是指“瑞典学院”(Svenska Akademien,英译为Swedish Academy)。各颁奖机构分别制定有关专项细则,各自负责专项诺贝尔奖的评选和颁布,设立专项“诺贝尔(评奖)委员会”负责初选工作(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不另设初选机构),并选出委托人组成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会。由于许多重大成果并非在一年内就可以确认,遗嘱中规定的“过去一年中”的时间限制条件被适当放宽,在章程中被阐释为“最近的成就”或“最近才显示出重大意义的老成果”,但死者的生前成果不予考虑。对于文学奖,章程把“文学”定义为“不仅是纯文学”(诗歌、小说、剧本),“而且是因其形式和风格而具有文学价值的其它文字作品”。

B.评奖机构:瑞典文学院及其诺贝尔委员会

  1786年4月5日,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三世仿照法兰西学院的模式,在首都斯德哥尔摩设立了“瑞典学院”。“瑞典学院”的正名既未挂“皇家”的头衔,也无“文学”的限定,比“瑞典皇家(科)学院”(Royal Swedish Academy)只少“皇家”(Royal)一词,因此经常被人混为一谈,以为文学奖和科学奖是一个机构颁发的。“瑞典文学院”是约定俗成的汉译,其基本任务其实并不限于文学,最初的重点甚至不在文学而在语言,主要是为了瑞典语言的“纯洁、活力和庄严”。

  瑞典文学院限定由十八名终身院士组成(堪称“十八罗汉”),最初都是古斯塔夫三世直接聘任的,没有一位女性。院士各坐一把有编号的交椅,终生固定不变。去世院士的缺额由其他院士提名,秘密投票补选,然后经国王批准聘任,公布于众。由于以往的重点是语言,因此传统上的院士多为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文学家和作家只是少数,这种情况只到近些年来才有根本改变。根据文学院章程,院士中始终有一名法律界权威。

  1896年,瑞典文学院接受了颁发诺贝尔文学奖的任务,其功能才逐渐向文学方面倾斜,越来越多的文学家和作家被补选为院士,近年来终于超过半数,作为“文学院”终算名至实归。

  瑞典文学院选出三至五名院士(目前为五名)组成诺贝尔委员会(俗称“诺奖评委会”),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原则上也可以选入一名院外专家,但实际上极少实现。诺奖评委会只是文学院的评奖前期工作机构,评选和颁奖的决定权力仍然属于全体院士。瑞典文学院的现任院士以及诺奖评委简介如下:

1. 斯登·儒德霍尔姆(Sten Rudholm):82岁,法学家,宫廷枢密官,曾任大法官,1977年当选院士。
2. 布·拉尔夫(Bo Ralph):55岁,教授,语言学家,1999年当选院士。
3. 斯丢列·阿连(Sture Allen):72岁,教授,语言学家,1980年当选院士,1986年至1999年任文学院常务秘书。
4. 拉希·福塞尔(Lars Forssell),72岁,作家,诗人,1971年当选院士,现任诺奖评委。
5. 约然·马尔姆奎斯特(Goran Malmqvist),中文名字马悦然:76岁,教授,语言学家,汉学家,1985年当选院士。
6. 碧尔基塔·特罗基(Birgitta Trotzig):女,71岁,作家,评论家,1993年当选院士。
7. 克努特·昂隆德(Knut Ahnlund):77岁,教授,作家,1983年当选院士,1996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
8. 奥斯登·赫斯特然德(Osten Sjostrand):75岁,作家,诗人,1975年当选院士,现任诺奖评委。
9. 托尔尼·林德格林(Torgny Lindgren):62岁,作家,小说家,1991年当选院士。
10. 艾立克·冷罗斯(Erik Lonnroth):90岁,教授,历史学家,1962年当选院士。
11. 乌尔夫·林德(Ulf Linde):71岁 ,教授,艺术评论家,博物馆长,1977年当选院士。
12. 派尔·威斯特拜瑞(Per Wastberg):67岁,作家,1997年当选院士,现任诺奖评委。
13. 古奈尔·瓦尔奎斯特(Gunnel Vallquist):女,82岁,作家,翻译家,1982年当选院士。
14. 拉希·居连斯登(Lars Gyllensten):79岁,教授,作家,1966年当选院士,1989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
15. 夏丝汀·艾克曼(Kerstin Ekman):女,67岁,作家,小说家,1978年当选院士,1989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
16. 谢尔·艾斯普马克(Kjell Espmark):教授,诗人,文史学家,小说家,1981年当选院士,1988年起任诺奖评委会主席。
17. 霍雷斯·恩达尔(Horace Engdahl):52岁,文学评论家,1997年当选院士,现任诺奖评委,1999年6月起任文学院常务秘书。
18. 卡塔琳娜·佛洛斯登松(Katarina Frostenson):女,47岁,作家,诗人,1992年当选院士。

  瑞典文学院院士基本都是著名作家和学者,一般都精通四、五门外语,多数都能直接阅读英、法、德、西以及北欧原著,也有几人熟悉俄语。因此,他们对其它民族文学的了解并不依赖于院士中该语种的专家,也不局限于瑞典文译本。例如,马悦然教授是院士中唯一的汉学家,多年来最极力推荐的候选人一直是中国流亡诗人北岛,他以第一时间翻译北岛诗稿,使其瑞典文译本比中文原本出版得还要快而多,但至今没能使多数院士认同他的推荐。今年的文学奖得主高行健胜过北岛的客观优势,很重要的就是其作品的译本语种较多,尤其是以受西方人公认为优美语言的法文本居多。还值得一提的是,马悦然教授并非现任评委,对评选结果的影响,未必有许多人猜想的那么大。对评选结果有最大影响的,往往是评委主席和文学院常务秘书,前者负责初选,后者负责决选。

  瑞典文学院是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组织,也独立于任何政治和社会集团。每个院士当然都有自己的道义倾向以至政治倾向,但文学院作为整体一直避免形成干预政治的倾向。1989年,瑞典文学院内因这类问题爆发了二百年来最大的争议,以至有三名院士愤而辞职,其中还包括文学院前任常务秘书(1977年至1986年)兼诺奖评委会主席(1981年至1987)居连斯登教授,以及瑞典最著名的女作家、当时两名女院士之一艾克曼。起因是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下令追杀《撒旦诗篇》作者、英籍印度裔作家萨尔曼·鲁西迪而举世震惊,瑞典各文化团体尤其是作家纷纷发表抗议声明,瑞典文学院院士的基本道义倾向虽然是支持鲁西迪的,但是多数院士仍然以文学院不应干预政治为理由,拒绝了以文学院名义发表声明的提议。因此,三名异议院士公开宣布退出文学院,尽管文学院基于终身制的规定不予批准,他们也不再参加文学院的活动。1996年,著名作家昂隆德教授也步他们的后尘,因类似原因退出文学院活动。此后,文学院开会时,十四名院士只能面对四把无人就座的空交椅。去年,原坐第二把交椅的院士去世,隆德大学的拉尔夫教授才坐上那把空了十年的交椅。因此,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是15名院士选出的。

C.提名和评选程序

  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作为诺贝尔奖提名人,团体提名和自我申请不被接受。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

①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
②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
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④各国作家协会主席。

  每年9月,徵求提名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邀请发往世界各地,近年来仅文学奖评委会每年都发出600多份邀请,寄给各国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格提名的个人。提名人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如原著或译本),于当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逾期则列入下一年度的名单。

  除和平奖外,诺贝尔奖候选者都必须是个人,必须有书面形式发表的成果。由于每项奖金至多只可由三名得主分享,因此每项被提名的成果也至多只能归三名候选人共有,每位提名人至多也只能提出三名候选人;文学奖至多两人分享,因此每人至多可提名两人。近年来,每年收到的各项诺贝尔奖提名信分别都有数百封,文学奖提名信已高达350封以上。

  各诺奖评委会于每年2月1日起开始评选工作,并于同年早秋向所属的颁奖机构提出有关推荐人选的书面报告,评委会只推荐一名候选人,由颁奖机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认可、改换或拒绝授奖。瑞典文学院从70年代起,逐渐改为如下的多步评选程序:

1. 资格确认:评委会首先是将那些不够格的提名信清理出去(例如,曾盛传美国某华人团体今年已提名王蒙,如果真是团体提名,显然过不了这一关),然后将有效提名集中登记在“初选名单”上,在2月初提交文学院审核。由于有些候选人获多人分别提名,350封提名信一般可以归并为二百人左右的“长名单”。
2. 初选:评委会根据各种判断淘汰大部份候选人,到4月份提出一份压缩到十五至二十人的“复选名单”(俗称“半长名单”),再次报文学院审批。 有些落选者是因作品为科学论文,没有足够文学价值;有些人虽然是纯文学作家,但是没有达到必要的水准;有些人被提名的理由是非文学性的,如基于政治,意识形态或民族主义的理由。此外,基于以往的教训,首次获提名者现在一般也先遭淘汰(自称是首次获提名的李敖,今年恐怕就在此落马),政府高官或前政府高官基本也难过关(曾担任过文化部长的王蒙,多半会被归于此列)。在此阶段,评委会有时会就某些不熟悉的作品徵求专家的意见,或为某些缺乏适当译本的作品安排紧急翻译。
3. 复选: 评委会到5月底提出一份五人的“决选名单”(俗称“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可以在院会上修改名单,更换或添加人选。(有文章称,瑞典文学院在1988年曾初步决定把该年的文学奖授予沈从文先生,由于他5月10日去世而错过了机会。从时间上看,这种说法很难成立。沈先生去世比“短名单”的提交期限还早20天,当时中国方面并未封锁这个消息,文学院是否在近一个月后还会把死者误列入“短名单”,就已大有疑问;至于数月后仍会误作上述“初步决定”,更令人难以置信。)
4. 决选:从6月份开始,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由于多数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一般只用读那一、二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分别写出自己的推荐报告。文学院于9月中旬复会,开始进行决选。有关“决选者”近况的调查,也将在这三个月内完成。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今年至少需要八票)。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分享(至今有四次),有时只好当年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舒乙声称,1968年的文学奖最初是其父老舍胜出,但此后发现老舍早己在1966年去世,才重新选出日本的川端康成获奖。这种说法与评选程序出入太大。有关“决选者”近况的报告应在9月复会前已完成,文学院不等调查报告就轻率进行最后决选,然后恰恰在公布之前几天内得到老舍的去世消息,可能性太小。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最大的可能不会是当年重选,而是推迟一年再评选。据笔者的消息来源,老舍当年确实是评委“短名单”的首选,但在9月复会前,文学院就通过瑞典驻华使馆得知他的去世消息,因此就失去了由十八名院士评选的机会。“短名单”的首选比其他人的机会确实会大些,但在决选中失败的概率也不低,评奖史上不乏先例。例如,据传北岛近两年就遇到这种霉气。)
5. 颁奖公告:各颁奖机构一般在10月份评出并颁布当年的诺贝尔奖得主,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文学奖的公布时间一般是在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有时也象今年一样定在第二个星期四。颁奖公告只公布最后通过的颁奖决定,以及相关赞辞。所有的评议和表决纪录都予以保密,有效期50年。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各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

  每年12月10日为“诺贝尔日”,即诺贝尔祭辰,隆重的诺贝尔授奖大典分别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挪威首都奥斯陆两地举行。和平奖得主由挪威国会主席在奥斯陆市政厅举行的仪式上授奖,其它奖得主由瑞典国王在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的仪式上授奖。诺贝尔奖每个得主除了得到一张奖金的支票外(今年高达九百万瑞典克朗),还得到一张奖状和一块塑有诺贝尔头像的金质奖章。如果获奖者拒绝领奖,或者在次年10月1日前未能按基金会的要求兑取奖金支票,奖金都将自动并入主基金。这样的事发生过三次,其中两次是文学奖得主,分别是苏联作家鲍利斯·帕斯捷尔纳克(1958年)和法国哲学大师让-保尔·萨特(1964年)。

(2000.10.20于斯德哥尔摩)

致谢:罗多弼教授提供了有关瑞典文学院院士和诺奖评委组成的材料。其它参考资料译引自瑞典诺贝基金会版权所有的( Copyright The Nobel Foundation)“诺贝尔电子博物馆”网页:http//www.nobel.se/ 和瑞典文学院网页:http//www.svenskaakademien.se/

2000年4月29日星期六

论国家及其未来地位──瓦·哈维尔在加拿大国会的演说

张钰译

借此机会,请允许我就国家及其未来地位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个人重于国家

种种迹象表明﹕民族国家的荣誉,作为每个民族的历史顶峰,作为世俗的最高价值──事实上唯一允许为之杀戮或值得为之捐躯的价值──已经过时了。

几代民主人士的启蒙努力,两次世界大战的可怕经历,《世界人权宣言》的议决采纳,以及我们文明的全面发展,看来正逐渐使人类认识到﹕个人比国家重要得多(A human be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a State )。

对国家主权的顶礼膜拜,必将不可避免地溶于一个人人相连的世界──超越国界,通过亿万种环节融合,从贸易、金融、财产直到信息,传递多种多样的普遍观念和文化模式。而且,正是在这个世界上,危及个人即殃及全体!猘nger to some has an immediatebearing on all);在这个世界上,由于许多原因,尤其因为科学技术的极大进展,我们的命运已经融为一体;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我们是否愿意,大家对每件事的发生都负有责任。

很明显,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对自己国家的盲目热爱──一种否认有任何事物高于本国的热爱,一种为本国的任何行动找借口的热爱,一种拒绝任何异于本国事物的热爱──,不可避免地变成危险的时代错误,变成酝酿冲突的温床,最终更成为难以估量的人类痛苦之源。

我相信,在即将到来的世纪,大多数国家,将由迷信般崇拜和倾注激情的客体,转变为更文明而单纯的行政单位;它们将更少强制性,尤其更通情达理,不过是多层次复合的世俗社会自治组织中的一个层级。这种变化,加上其它的变化,会逐渐地废弃那种不干涉的观念──别国所发生的一切、或衡量那里的人权状况,都与己无关。

○国家职权﹕下放或上交

谁将接替现在由国家执行的各种功能呢?

先讲那些激情功能。我认为,它们将开始更均等地分配,或赋予各种形成个人身分的体系,或投入各种实现个人存在的层级。对此,我指的是那些我们理解为自己家园或自然界的各种层次──本家庭、本公司、本村镇、本地区、本专业、本教会或社团,以至本大洲和地球──我们居住的行星。所有这些都构成各种证实自我的环境,如果减弱对本国的依附,就必定会有利于这些其它环境。

至于国家的实际职责和管辖权,它们只有两种去向﹕下放或上交。

下放到公民社会的各种机构,国家将其目前执行的许多任务转放下去。上交给各种区域的、跨国的、全球的共同体或组织。这类功能转交已经开始了,在一些领域里走得很远,而在另一些领域里则差些。

无论如何都很明显,出于各种原因,发展趋势必定是这条路。

如果现代民主国家通常由以下特征所定义﹕尊重人权及自由、公民平等、法治和公民社会,那么人类由此而出发的存在方式,或者人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趋向的存在方式,将很可能基于以下特征而存在﹕对人权的全球性尊重、全球公民平等、全球法治和全球公民社会。

○在多元文化和多极环境中重新定位

伴随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国家的地理划界,即有关国界的规定。不计其数的因素都在此起作用,包括种族、历史、文化的考量,地质的特点,强权的利益,以及总体的文明程度。

更大区域或跨国共同体的创立,将不时受到同样问题的困扰。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负担将可能正是那些民族国家的遗传,随着它们加入共同体而来。我们应该竭尽全力,确保这个自发的过程将不那么痛苦,不至于像民族国家建立时那样。

请允许我来向你们举一个例子。加拿大与捷克现在是盟国,都是同一个防卫组织──北大西洋同盟──的成员。这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进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扩展到中欧和东欧国家的结果。这个进程的重要性基于一个事实,它是打破铁幕真正重大的、历史不可逆转的第一步;它是在实质上而非口头上废除被称作《雅尔塔协议》的第一步。

众所周知,北约扩展远非易事,只是在世界两极分化结束的10年后才成为事实。进步如此困难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俄罗斯联邦方面的反对;他们忧虑不解地问道﹕为什么西方扩展得更靠近俄罗斯,却又不把俄罗斯拥入怀抱。如果暂时不考虑其它动机,这种态度揭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要素﹕不确定性──被称为俄罗斯或东方的世界,何处是起点,何处是终点。当北约以伙伴关系向俄罗斯伸手致意时,它假定存在着两个对等的大实体﹕欧洲—大西洋世界和巨大的欧—亚强权。

这两个实体能够而且必须彼此携手与合作──这是全世界的利益所在。不过,双方要做到这点,只有在他们清醒认识自身之时,换句话说,也就是当他们知道何处是各方的起点和终点之时。俄罗斯在其整个历史上都难以清醒,而且明显地将这一难题带入当代世界。在这里,划界的问题已不再与民族国家相关,而与文化和文明的区域或体系有关。是的,俄罗斯与欧洲—大西洋世界,即所谓“西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同样也有着千差万别,正像拉丁美洲、非洲、远东,即当代世界的其它区域或大洲。这些世界各部份彼此有差别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某些部份比其它部份更有价值。各方都是平等的,只不过有某种差别而已。可是,差别并非耻辱!另一方面,俄罗斯非常重视将它看作一个重要的实体,一个理应特殊对待的实体,即作为一个全球强权;可是,它又不安于被看作很难成为另外实体一部份的独立实体。

俄罗斯正在习惯北约的扩展,终有一天它会完全适应。让我们希望,这将不仅体现恩格斯的“认知的必要性”,而且体现一种崭新的更深入的自知之明。正如其它民族必须学会在新的多元文化和多极环境中重新定位一样,俄罗斯也同样必须学会这么做。这不仅意味着,它不能永远用自大或自恋来代替正常的自信;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意识到何处是起点和终点。例如﹕西伯利亚虽大,且具有丰富自然资源,属于俄罗斯;爱沙尼亚虽小,却不属于俄罗斯,而且将永远不会如此。如果爱沙尼亚觉得,它属于北大西洋同盟或欧洲联盟所代表的世界,这种想法必须得到理解和尊重,而不应被看作一种敌意。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说明以下的论点﹕如果人类要抵御自己正在准备应付的所有危险,21世纪的世界将是一个更为紧密合作的世界。这种基于平等的合作,将在更大的、多半是跨国的、甚至有时将包括整个大洲的实体间进行。为了世界能够如此存在,各个实体、文化或文明体系必须清楚地认识他们自身,理解是什么东西使自己不同于其它,还要接受这样的事实﹕“其它”并非缺陷,而是对全球人类财富的独特贡献。当然,那些相反惯于将自己的“其它”看作是自负理由的实体,也必须同样反省。

○联合国不应只是各国政府俱乐部

有些最重要的组织,所有国家和主要跨国实体都平等参与讨论,并做出许多影响全世界的重大决定。其中之一就是联合国(the UnitedNations )。

如果到下个世纪,联合国想要成功地执行它所承担的任务,就必须进行重大的改革。

安全理事会作为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不能再维持该组织最初建立时的那些条件。相反,它必须合理地反映今天的这个多极世界。我们必须思考,是否绝对有必要,允许一个国家──即使只是在理论上──有权否决世界所有其它国家。我们必须考虑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许多强大的民族在这个机构里没有常任代表权。我们必须提出非常任理事国的轮换模式,以及大量的其它问题。

我们必须使联合国的整个巨大结构较少墨守成规而更高办事效率。

我们必须仔细考虑,如何使联合国机构尤其是联合国大会的决策达到真正的灵活性。

最重要的是,应该使地球上的所有居民确信,联合国真正是自己的组织,而并非只是各国政府的俱乐部。关键的问题是﹕联合国能够为这个星球上的人民做些什么,而不在于它能够为具体的国家做些什么。

因此,有关改变很可能还要涉及﹕资助该组织的程序,使用其文件资料以及审核的程序。问题并不在于废除国家的权力,建立一个巨大的全球国家取而代之。问题在于,每件事不应总是且永远只是由国家及其政府经手。正是为了人类的利益──与人权、自由以至生命相关,需要不止一条渠道,使世界领导机构的决定流向公民,使公民的意愿传达给世界领导人。更多的渠道意味着更平衡,以及更广泛的互相监督。

○人权高于国权,自由高于主权

我希望显而易见的是,我不是在这里反对国家的规范。如果是那样的话,未免太荒唐了﹕一个国家的元首,向另一个国家的代议机构呼吁,国家应该废弃。

我在谈另外的问题,谈这样的事实﹕有一个价值高于国家,这价值就是人。众所周知,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如果一个人为其国家服务,此服务只能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有必要使国家更好地为它的所有公民服务。个人权利高于国家权利(Human rights rankabove the rights of states )。个人自由所构成的价值高于国家主权(Human liberties constitute a value higher than Statesovereignty)。就国际法而言,保护个人的条款优先于保护国家的条款。

在今天的世界上,如果我们的命运已融为一体,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为所有人的未来负有责任,就不应容许任何人──哪怕是国家──,来限制人民履行这个责任。各国的外交政策应该逐渐终止某种划分,至今为此,这种划分最经常地构成外交政策的核心,也就是有关“利益”、“本民族利益”或“本国外交政策利益”的划分。“利益”划分趋向于使我们分,而不是使我们合。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某些特殊利益,这完全是自然的,没有理由放弃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事物高于我们的利益,那就是我们拥护的原则。原则使我们合而不分,是衡量我们利益合法或非法的标准。我认为,以下说法是不成立的﹕各种各样的国家学说声称,正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支持这样或那样的原则。原则必须得到尊重和支持,这是基于原则自身的意义──原则所以为原则之所在──,而利益则应基于原则。

假如我说﹕正是基于捷克的利益,需要一个公正的世界和平环境,那我就说错了。必须有一个公正的世界和平环境,而使捷克的利益从属于它。

北约盟军──加拿大和捷克两国现在都是其成员──正在进行反对米洛什维奇的种族灭绝政权的斗争。这场斗争既非轻而易举,也非大受欢迎。对其战略战术,人们看法不一。但是,任何有健全判断力的人都无法否认一件事﹕这大概是第一场不图利的战争,是为某种原则和价值而战。如果可以说有一场战争是道德的,或者说有一场战争基于道德理由,那么这场战争正是如此。科索沃没有或许可以吸引某些人利益的油田;没有任何北约成员国(member country)在那里有任何领土要求;米洛什维奇也没有威胁北约成员的领土完整,或任何其它完整性。然而,盟军在战斗,因关心他人的命运而战,因正派人不能坐视别国人民遭受国家系统化的屠杀而战。正派人完全不能容忍恶行,不能在力所能及时而失却援救行动。

这场战争表明,人权先于国权(human rights precedent for therights of states)。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遭到攻击,未经联合国对北约的行动直接授权。但是,北约的行动也并非出于肆无忌惮、侵略性或无视国际法。正相反,该行动出于尊重法律──某种高于保护国家主权的法律;它出于尊重人类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出自我们的良知,同样也见之于国际法的其它正式文件。

在我看来,这次行动是将来可以参照的一个重要先例。它现在已经清楚地表明,不许屠杀人,不许把人逐出家门,不许虐待人,不许剥夺人的财产。它也已经证明,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人不义,即对大家不义(if injustice is done to some,it is done to all)。

○国乃人创,人乃神创

我很清楚,加拿大的政治,长期而系统地提升了个人安全的原则。你们将个人安全看得至少与国家安全同等重要。让我向你们保证,加拿大的这种伦理,在我国(my country)深受尊重。我希望,我们不仅在正规意义上作为同一防卫同盟的成员是盟友,而且在提升这个有价值的原则方面也是伙伴。

在过去许多日子里,我一直思索这个问题﹕为什么人类有特权要求任何权利。我总是不可避免地得出这个结论﹕人之权利、人之自由、人之尊严,具有超凡脱俗的最深根源。它们之所以这样,只因在一定条件之下,对人类而言意味着一种价值,人们将其──并非被迫──置于甚至自己生命之上。因此,这些观念所具有的意义,只能在无限永恒的背景上去理解。我深信,我们一切行动的真实价值──无论这些行动是否与我们的良知一致,即是否与永恒在我们灵魂中的使节一致──最终在我们视野之外某处检验。假如我们感知不到,潜意识也猜测不到,有些事就永远无法完成。

让我对有关国家及其未来作用给予以下结论﹕国乃人创,人乃神创(The State is a human creation ,humanity is a creation ofGod )。

(2000年4月29日译于瑞典斯德哥尔摩)

2000年1月15日星期六

洪哲胜:民族运动就是民主运动──给中国民运的世纪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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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运动就是民主运动:以东帝汶为例

东帝汶是东帝汶人的家园。东帝汶人在印尼派兵占领以后的几十年当中无法在自己的家乡当家做主。因此,他们要从事一场民主运动。此时,他们面对的不是本民族的封建君王或独裁政权,而是一个来自印尼、以印尼利益为主要关切的外来政权。因此,这场民主运动就不得不以“民族”运动的面目出现。

可见,这样的“民族”运动,虽然具有“民族”运动为外貌、形式,本质乃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民主”运动。

被压迫民族从自身的经验知道,解决他们的“民主”问题,只有通过解决“民族”问题入手,因此,比较容易理解上述这个道理:东帝汶的实行民主以排除印尼外来政权为前提。但是,作为压迫民族的成员,抛开既得利益者和糊里糊涂的老百姓不谈,连多数先进的印尼民主运动者就都很难理解了。他们甚至无法理解印尼对东帝汶有过民族压迫,认为东帝汶人搞独立,只是一小撮东帝汶人政客的野心阴谋;认为“你们”东帝汶要独立,不行,因为“我们”印尼人不同意!

二、民族运动未必引向民族独立

东帝汶的民族运动以独立建国告终。然而并非一切民族运动都得引向民族独立。有时,他们追求的当家做主可以通过民族的政治自治、文化自主、和(或)宗教自由得到解决。

独立建国并非永远是最佳的选择。在大多数的情况底下,它将给自己带来诸多的麻烦和经济上的损失。以西藏为例吧。西藏一旦独立,它必需自己动手和将近200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在这些国家的首都和大城市建立大使馆、领事馆,并与这些国家签订诸多双边条约。它得参加诸多国际组织,履行大量的国际责任。原先由中国承担的国防经费将变成它的重担。现在没有护照可以进出中国的自由将消失。从此,与中国贸易要支付关税、要办理诸多手续。……

基于独立建国所要付出的努力、和所必然导致的诸多麻烦和损失,如果并非必要,西藏无需追求独立。虽然如此,如果中国并没有提供让西藏人在中国的境内仍能当家做主的可能或希望,则,即使独立建国这么艰苦,西藏人还是要追求独立建国的。

可见,民族运动的目的在于追求本民族在自己家园的当家做主。只要不独立可以自主,西藏人何需追求独立。达赖喇嘛正是了解到这个道理,并且认为这样美妙的事情可能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因此主张西藏自治而不追求独立。多数的西藏人只是不相信中共或中国人民会文明到这样的程度。

目前的情况是:中国和多数中国民运份子以实际的行动敌视追求自主的西藏人,把他们推向独立的不归路。只有少数文明的民运份子正在努力开拓民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助两利的道路。

三、人民自决乃是民主的根据

民族自决和人民自决是联合国的游戏规则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已经签订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第一条不约而同地宣示:“所有人民有自决权。”

这不但是被统治民族或一个地区人民追求本民族或本地区的独立建国或民族自治、文化自主、宗教自由的根据,也是纯粹意义的民主运动的根据。人民有自决权,因此他们可以要求建立一个良好的民主制度、选举他们的最爱、罢免不能胜任或渎职贪污的官僚、复决坏的法律、政策、创制人民喜欢而代议士不愿制定的法案、政策。

可见,正是人民自决权把民族运动和民主运动从理论的层面上贯通起来。那些认为本民族有权追求民主、被本民族统治的民族无权追求民族独立的中国民运份子,在这里,基于大国沙文主义的情绪或由于无知,对普适的民主采取了双重标准。

2

以追求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主化为主要目的的中国民主运动(以下简称“民运”),对于民主独立的台湾(指中华民国),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从民主理念出发,民运应该维护民主的台湾

从民主的理念上来讲,民主,承认每一个个人都是自己所拥有的土地的主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决权,得以追求幸福,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政治(国家)归属、政治制度、以及政治上的代理人,等等。

因此,刚刚摆脱数百年外来统治而在自己的家园当家做主的台湾人民,完全有权决定自己的家园──台湾──是否与中国合并(统一)、几时合并、以及如何合并。以追求民主为己任的民运,基于自己的民主信念,没有理由强迫台湾人民接受自国的统治,反而应该维护台湾人民的决定。

二、从功利主义出发,民运应该维护民主的台湾

由于中共一直以中国国情不同来拒绝中国的民主化,一个民主台湾的存在,正可反证中共说辞的荒谬。看到台湾这个民主的灯塔,中国人民会经常自问:台湾人能,为什么同属华人的中国人不能?

此外,民主的中国、以及通过民主而文明起来的中国,铁定比那个向中国人民发号司令的、专制的中国,有利于台湾的安全。因此,只要中国民主运动显示自己尊重台湾人民的意愿,则台湾人民为了自身的利益,一定会乐于或明或暗地给中国民运援以一臂之力。

因此,从功利的立场出发,民运应该维护民主的台湾,并且拿出让台湾人民理解、信服的立场,争取他们的援助。

三、从促统观点出发,民运应该维护民主的台湾

大多数民运份子和中国人民一样,是热切期待中国统一的。维护民主台湾的独立存在会不会违背他们的初衷?

如果人们看到50年前还打得遍野尸首的欧洲各国人民,现在已经过界不用签证、使用单一的欧元、并且正在迈向一个统合的欧罗巴共和国,人民就会的了解:互相尊重的分立比强行动武的统一,有时更加有利于未来的统一。

今日,台湾与中国相比,政治上是民主对独裁、选举对自封、辩解对镇压、多元对单元;经济上是繁荣对贫困、15,000美元GNP对800美元GNP.而且,台湾人民面对的,不是一个和蔼可亲的“祖国”,而是一个“宣布台独就动武”、“不统一就看镖”的恶棍!叫台湾人民今日赞成统一,台湾人民13亿个不愿意!

但是,如果追求一个民主中国的民运,承认台湾是个平等的友邦,同时改变自国的不民主面貌,把经济搞上去繁荣起来,并且平等善待台湾,则民运可以逐渐在台湾人民的心中建立起已经被中共的飞弹、导弹、攻台演习摧毁殆尽的信心,逐渐吸引台湾人民的喜爱与认同。如此,则中国的统一就不一定是一件毫无希望的单相思。

四、民运对台湾的健康态度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得知,如果民运采取如下三个建设性的对台态度,它就不但可以坚持民主理念的一致性、获得台湾人民的善意支援,同时得到中国人民的理解,为未来的和平统一铺路。

(一)民运追求中国的统一──一方面真诚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期待,另一方面,也令期待中国统一的中国人民放心。

(二)中国的统一必需取得台湾人民的自愿同意──一方面表达自己追求真正民主的信念,另一方面,也把自己的文明面目呈现给期待得到中国人民尊重的台湾人民。

(三)为同时达成这两个目的,民运认为中国必需首先民主化、繁荣化、以及文明化,以一个让台湾人民放心、喜爱的民主国家、一个国民所得可以与台湾相比的社会、一个不再以“你不统一,我就动武”之野蛮面目威胁台湾的政府,来吸引台湾人民的信赖与认同。

如此一来,中国人民和台湾人民将两蒙其利。不管将来有没有走向统一,中国与台湾都将双赢。

3

中共的官僚统治阶级藉着“专权”,权钱交易、化公为私,50年来,享受着统治阶级的好处。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就得维护让自己骑在人民头上享受利益的“专权”。于是,他们“不得不”藉着“专权”、维护“专权”,而成为当代中国民主化的挡路石。

中共为了自利,就“不得不”剥削人民的物质;为了稳定自己的继续统治,又“不得不”控制人民的精神,使他们无力反抗。于是,有中共这样的政府,就有如下的中国人民:依照中共提供的逻辑思考,按照中共的音乐起步、跳舞,有时甚至对中共的一切胡作非为主动表示理解,认为剥削应该、压迫有理、……。

可见,中国民主化问题重重,不仅仅因为存在着中共这块又大又重的挡路石,还因为中共在理应反抗、理应知道如何反抗的人民的脑中,已经布下一道道难以克服的精神方面的路障。

于是,民运──这个中国人民追求出头天的运动──要起步、成长、并终结中共官僚统治,大大不易。而且,即使侥幸地终结了中共的专政,这么落后的人民,又怎能建立一个合理、美妙的政府呢?此时,这场革命的终结,大概就是另一场革命的酝酿与起步吧。

怎么办?如何切入?

以下是推展中国民运的五个原则:

(一)要认识到人民目前的水平,从这个水平出发,引导之、领导之、提高之。──这里最忌讳的是耐性不足、采取冒进。

(二)要采取启发式的教育法,在群众组织的实践中,教会群众如何质疑、如何思考、如何挖掘问题(problems)、如何界定有可能解决的课题、如何进行讨论、如何下结论、如何协作、如何检讨、……──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得到启蒙,成为有头脑、能行动的主权者。由于启蒙工作是双向的,启蒙别人的,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也得到启蒙。这里最忌讳的是采取灌输式教育法、替人民革命、把“美好”的制度恩赐给人民。

(三)要从人民的利益所在、人民敢于出手、而且有相当大的机会成功的课题(issues)先做。──把运动的重心放在“公开、合法、非暴力”的斗争,从各个面向的社会问题切入,推动群众运动,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这里最忌讳的是把人民过分地理想化、神圣化,无限地突出理念、道德、无私、奉献。

(四)在小胜、以及小胜的累积中,提高人民的信心、扩大人民的视野,使各个领域的社会运动终于提升而且汇集成为政治运动。

──这里最忌讳的也是冒进,总是想做大事、做要事,想一下子就全面进入民主革命的夺权阶段。

(五)采取辩证思维,不在应该累积实力的时候,过激地追求质变,也不在有可能急速变革的时候,保守地满足于量变。──这里要求的乃是具体分析,正确地辨识革命运动的不同阶段,采取适时、适地的对策。这里最忌讳的是采取刻板思维、教条主义。

正确地运用这五个原则,民运就可能有效地踏出第一步、有效地迅速发展、有效地终结中共的专政,并且在运动的过程中,把有头脑、能行动、意识化的人民有效地培育出来,非常有把握地掌控自己的命运,不再让另一个独裁者或独裁集团从人民的勤务员质变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官老爷!

4

中国民主运动的目的在于终结中共的专制统治,建立一个权力来自人民(民治)的、为人民办事(民享)的、属于人民(民有)的政治体系。因此,它首先要能终结中共的专政;其次,要能防止新的专政;最后,要能尽快有效地建立民主政治。

这样的工作,不能依赖军事政变、宫廷政变、或任何革命先锋队的恩赐。因为,它们有能力推翻中共、夺取政权,却无法有效提高国民素质。而面对素质低劣的国民,即使民选的“人民的公仆”,也会质变而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既然人民浑浑钝钝,“公仆”们为什么不造福自己、反而乖乖地替人民作牛作马?

可见,一场成功的中国民主运动,必需是一场群众运动、一场以启蒙为主轴的群众运动。它不但要把群众的潜力挖掘出来,而且要让群众在运动当中得到最好的锻炼,从而在终结中共专政之后,得以强有力地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建立民主政治。

被中共官僚阶级统治50年的中国人民,绝大部份不可能清楚地认识到,解决中国今日的难题唯有实行民主政治。虽然他们在个别的领域会有种种的不满,他们有时还会替专政政府的稳定而担心。

因此,尽管“追求中国的民主化”乃是民动的目标,但是现阶段的民运却无法把它当做启动民主运动的适当而有力的口号和着力点。它是民运的“终极纲领”,却不是合适的“行动纲领”。

启动一场群众运动,只能根据群众不满的课题,从鼓动群众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出发。运动者不是、也无需从自己的理念出发去演绎出群众“应该”有什么不满。中共统治下的“现状”,已经给运动者准备了诸多的不满。运动者只要凭着敏锐的政治嗅觉,去发现、去挖掘这些不满,然后和群众一起,界定出通过群众运动可以给予胜利解决的“课题”。抓住它们,把它们列为行动纲领,和群众一起设法推动群众运动,争取解决个别的社会问题。

由于这些社会运动所掌握的乃是群众本身非常不满的问题,而且解决这些课题又有其可行性,群众基于追求自己的利益,自然愿意出来争取。可见,推动这类的社会运动,你不是去制造它们,而是去引发一股股既已存在的巨大社会力量。

当前的中国社会,处处可见这类群众争取自己应有利益的群众运动。

只是,它们都是自发的。如果民运可以给这类的社会运动提供知识上、组织上、和金钱上的支援,甚至主导之,则群众运动有可能遍地开花,而回过头来壮大民运的阵容。

当群众运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动并壮大之后,它们自会踫到政治问题,也就是说,他们自会发现并理解到:没有根本变革政治、实施民主政治,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此时,“追求民主化”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广大人民关切的课题,并上升成为适切的“行动纲领”;而民运也就名正言顺地把它当做运动的主要诉求。(2000.1.13)

5

中共官僚专政,已经、而且正在桎碍着中国的现代化。只有摆脱它,中国才能民主化、繁荣化、文明化,变成一个受人欢迎、尊重、赞赏的、人民幸福的、地球村的一员。于是,很多人就认为,当前中国人民最重要的工作在于反共、在于反对无产阶级专政。

然而,50年来中共并没有实行共产主义,尤其没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两者仅仅是它的一个幌子,一个卖狗肉所挂的羊头招牌。人们应该做的,不是“反共”──反对共产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反中共”──反对中共的官僚阶级统治。

一、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实行共产主义

中共在夺权的过程中,为了引发广大农民阶级的潜力,曾经组织农民攻击“土豪劣绅”,没收他们的土地分给农民。──土地从地主转移到农民,只是从一部份私人转移到另一部份私人,还是私产。这不是实行共产主义。

中共组织人民公社、国营企业,由党委根据共产党领导的要求去生产、“销售”、分配。社员和工人则吃大锅饭。──这是搞平均主义、搞官僚统治,而非实行共产主义。

中共没有、也不可能在农村人口众多、生产不但不丰盛而且极端缺乏的中国实行共产主义。因此,中共统治的问题,一定不是出于它实行共产主义。

二、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在中共的统治底下,无产阶级工人,由于人数不多、素质不高、组织性不强,以致于沦为统治者的“人头”、玩物。它没有权利组织自主工会,不能上街游行、示威,更不许为争取工资怠工、罢工。它比其它各阶级受到更大的压制。因为,中共根据共产主义的理论,本能地认为,无产阶级拥有翻天覆地的能力。

这样无权的无产阶级,连保护本阶级的权益都办不到,哪能对其它阶级施行“专政”?可见,中共统治的问题,也一定不是出于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三、中国的问题在于实行官僚阶级专政

那么,中国的问题在哪里?

中共高举“人民解放”的理念起家。众多的革命者在夺权的阶段,为理想而奋不顾身的事迹很多。然而在夺取政权之后,没有丧身沙场的革命者,一方面面对着一群超级落后的人民──他们既无法做国家主人,也无法监督政府──,另一方面也面对着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日益上扬的私心。于是,一场“为人民的革命”质变成为一场“为自己的争逐”。

50年来,一个官僚统治阶级就自然地形成了。他们名义上的薪资不多,但是,通过权钱交易,他们拥有大量的资产。他们通过50年来的联姻,更加巩固了这个阶级。以往,他们控制国企的营运自肥。现在,国企已经无法竞争,他们正在通过国企的私有化,把国家的财产放入太子党和团伙的口袋中。

为了方便自己的上下其手,他们不能开放言禁、报禁、社禁、党禁。

他们害怕任何有组织的势力,因此,他们连法轮功、家庭教会也加以打击。……总之,他们专政图利,并为继续图利而继续压制──压制中国人民的人权、公民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

中国民运所要反对的,不是虚假的风车──“共产主义”或“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有血有肉的“中共(官僚统治阶级)专政”!(2000.1.14)

6

一个糊里糊涂的人民,会被统治者拉着鼻子走。一个恐惧怕事的人民会被统治者用刀枪逼着走。只有当人民有能力又有勇气,他们才能选出自己喜欢的政府、议会,监督他们,必要时炒他们鱿鱼。如此,他们才能享有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政治。正因此,人们才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既然如此,中国民主运动的任务,就不仅仅需要终止中共的官僚阶级统治,它还要能够教育人民,改善他们的素质,让他们聪明起来,有信心、有能力起来,以便保证不再可能出现另一个专政者。

然而,在人民没有当家做主的社会,教育的机制全然掌握在统治者、压迫者的手中。他们为了方便自己的压迫、剥削,并无限期地延续自己的统治,必然采取灌输的手法、洗脑的手段、分化的伎俩,来愚化人民、弱化人民,让人民不只无力反抗、不知反抗、甚至讴歌压迫、赞美剥削、把吸血者当做救世主!

可见,中国民运既没有办法期待统治者给予人民有效的教育,也没有机会掌握教育机制,先教育好人民再从事革命。

事实上,革命者即使掌握了教育大众的学校,也无法仅仅通过课堂的教育,让人民觉醒起来、行动起来。因为,正如人们必需在游泳中学习游泳,人民也只能在群众运动的实践中,通过分析问题、组织群众、鼓动群众、推动抗争、进行协商、检讨展望、……,才能有效地充实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信心、提高自己的勇气,也就是说,才能得到启蒙、得到教育。

为了全面地接触群众、吸引群众、动员群众,革命者有需要采取公开、合法、非暴力的斗争(简称“合法斗争”),而不能依赖密谋组织的非法、暴力行动。因为,只有争取群众利益的合法斗争,群众才敢于加入、乐于参与,并为之奋斗。革命者利用一切时机和群众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行动,既教育群众,也自我历练、自我提升。

通过看来并不红火的合法斗争,群众在运动中得到训练,逐渐有力,并因而把各个领域的社会运动活活泼泼地推展出去,使得民主运动也随之水涨船高,终于终结了中共的官僚阶级专政。而力量已经在运动当中蕴积、壮大起来的人民,在革命后,自然不会再允许另一个独裁者上台专政!

于是,人民在民主运动中得到启蒙、变得坚强,不但推翻专制,并且有了足够的力量得以确保民主化的成果。

这种“被压迫者的教育”,(主要)不在课堂内进行,而在群众运动的实践当中达成。好的革命者,当能在运动中教育人民,并且得到教育!在这里,“启蒙教育—群众运动—民主革命”被有机地在实践的层次上结合在一起──不是在启蒙之后才进行群众运动,而是在群众运动的同时达成启蒙;群众运动既推动民主运动,也保障民主运动的成果!(2000.1.15)

2000年1月6日星期四

包遵信:步履艰难的中国民主运动──读《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是庄严的承诺,还是历史的谎言?

抗日乎?民主乎?

“联合政府”真能取代“一党专制”?

新民主主义“新”在哪里?

民主政治的第一步:言论自由

内战既起,民主泡汤

中国民主化的厄运:拒斥主流文明

「注释」

历史有时真像一个万花筒,让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当权的执政者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让人们了解历史真相的时候。四十年代中国有一场历时数年、波澜迭起的民主运动,据说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奇怪的是,一向以给自己评功摆好代替历史研究的中共当局,近年来对此却三缄其口,好像压根儿就没有这件事似的。例如,1991年7月出版,为纪念中共成立七十周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着的一本最具“权威”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就未提及这件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每个有天良的中国人,都有权了解这段历史,历史的真相理应公诸于众。这倒不是为了“揭老底”,更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着认识中国民主运动的艰辛历程,总结有益的经验教训,从而有助于推进当前的中国民主化。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觉得1999年9月出版的《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笑蜀编,汕头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先声》),值得每个关心中国命运与中国前途的人认真一读。

是庄严的承诺,还是历史的谎言?

四十年代的民主运动实际是与抗战同时起步的。还在1937年5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作了一篇题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的报告,讲了三个问题,即民族矛盾和国内矛盾的目前发展阶段、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我们的领导责任。关于民主和自由,毛提出了两项具体的奋斗目标:一是“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二是实现“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没有这种自由,就不能实现政治制度的民主改革,就不能动员人民进入抗战”。[1] 通读这个报告,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毛是把抗日的任务归结为“为民主和自由而斗争”的,因此可以这么说,中共是扛著“民主和自由”的大旗,投入抗日战争的行列的。毛的这一说法和战略部署,连中共内部都有人不赞成 [2],一般人更难理解。

毛泽东这么说这么做也有他的理由。他说:“中国是有缺点的,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这是1944年6月他对到延安访问的中外记者团讲的。《历史的先声》开卷第一篇收录的就是这个讲话的摘录。当时已到了抗日战争的后期,在毛看来,中国的头等大事不是发展国民经济,不是稳定后方大局,甚而也不是军事战略部署,而是实现民主,惟有实现民主才是争取抗战胜利的前提。“因为只有民主,抗战才有力量,中国内部关系与对外关系,才能走上轨道,才能取得抗战的胜利,才能建设一个好的国家。”

毛从抗战前夕就强调为民主与自由而斗争,这时又把民主视为抗战胜利的前提,可见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一直高举着两面大旗,一面是抗日,一面是民主。四十年代前期,把民主的旗帜举得最高的,口号喊得最起劲,步骤设想得最具体的,就数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了。这本《历史的先声》就是最好的说明。它收录了1940年到1946年《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的社论、社评以及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的讲话文章,总共九十余篇。内容都是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的独裁统治,要求保障人权、实行民主的。诸如民主的目标与原则、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的自由与保障、实现民主的条件与方法等,各方面都有极其精彩的论述。对于健忘的中国人,如果有机会读一读这些文字,那是大有裨益的。

1941年5月,《解放日报》有篇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的社论,摘引了边区施政纲领,以说明边区人民享受到“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移之自由权”,并向世人宣布:“中国共产党一向是忠实于它对人民的诺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纲领中的每一条文与每一句话,都是兑现的。”[3] 那时的边区人民是否享受到了这些权利,我没有考察也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只知道,在当今的中国大地,当年那些美好语言已被革命的风暴吹得无影无踪。《先声》的编者说:“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五十年前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国共决战,是两种前途、两种命运之争;中国是走民主的光明之路,还是走独裁的黑暗之路?”可是,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结束已半个世纪,中国并没有走上民主的光明之路。不无讽刺意味的是,当年中共揭露批判国民党独裁统治的种种弊端,差不多全都保留了下来,有的甚至还有了发展。难怪《先声》编者只能这样告诫我们:“让我们一起走过从前,为的是明天一起走向未来。”可是今天呢?我们如何面对今天?联系今天的现实,人们不能不怀疑,当年那些豪言壮语,究竟是“庄严的承诺”,还是历史的谎言?

抗日乎?民主乎?

当然,说它是“承诺”固然无法自圆其说,但要说它就是“谎言”,也未免流于情绪化,重要的是对它进行具体分析。既然毛泽东把实现民主与自由作为抗日的重要任务提出来,那我们就从抗日与民主的关系说起。

毛在抗战一开始时就提出民主与自由,把它们的实现作为抗日的前提与目标,从策略上讲这不能不算是一着险棋,而且还是一个极具机心的谋略。通常,当一个国家遇到外族入侵的非常时期,总要实行全国总动员,结束党争,民主问题则要低调处理,人民甚而还要牺牲某些既得的民主权利,以便政府集中权力,提高决策效率,适应抵抗侵略的战争需要。就在这样的时刻,毛却把民主与自由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当作抗日时期的主要任务,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觉得这样做太不合时宜。其实,他这么说这么做,是极其高明的,不愧为天才的谋略家。

毛这么提出问题是于典有据的,那就是列宁关于战争与革命的论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列宁曾说那是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无产阶级应将它变为国内战争,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后来由于苏联的出现,列宁的这一论断就被公认为无比正确。所谓的“战争引起革命、革命制止战争”,就成了无产阶级革命学说中的经典公式。像我们这些人,上中学时对它就耳熟能详。毛在抗战初期断定即将来临的世界大战是帝国主义战争(苏德交战后有改变),是顺理成章的。这时分析形势也只能搬用这个老公式。但他要是照本宣科,大讲什么变抗日战争为国内革命,那将是什么样的情景?不难想象,他一定会成为全国声讨的头号敌人。

毛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个公式中的“革命”转换成“民主与自由”,并把它与抗日连在一起,这样他就成了坚持抗日、高举民主大旗的英雄了。这时要讲“革命”,可能吓跑了许多人,也给蒋介石的镇压制造了口实;可是讲民主,讲自由呢?那就大不一样了。尽管有人觉得不合时宜,也无法正面去反对;即便蒋介石国民党也不敢公然说它们不好,因而在中共一波一波的民主攻势面前,会显得理不直气不壮;至于一般民众,苦于被压迫被束缚的处境,民主自由对他们就意味一种得救、一种解放,尽管他们对民主自由并不一定有深切了解,却不妨碍他们对鼓吹民主自由的共产党感恩戴德;就连一些揭露国民党的腐败无能、批判国民党的专制独裁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共产党的盟军。这样,在中共周围就会聚拢一批又一批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群众,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广泛统一战线。

因此,毛在抗日时期扛起民主的大旗,与其说是为了抗日,还不如说是为了扩大中共的影响、壮大中共的力量,取得对国民党斗争的最有利地位。本来,争取群众,壮大自己,这是政党斗争中的常见现象,别人没有理由对它说三道四。问题是,当时国民党与共产党已是同一战壕的友军,蒋介石又是中共承认的统帅,在那样一个大敌当前的时刻,理应捐弃前嫌,共赴国难,现在却用这种办法对付盟友,岂不是在挖自家人的墙角?所以,称之为包藏机心的谋略不是没有根据的。

问题还不止这些。如果中共真的是为了实现民主与自由,那我们今天回顾这段历史时,虽然不无遗憾,但终究还会为自己能够领受到民主与自由而感到庆幸。岂料事实却让人感到被欺骗被愚弄了。我们也用不着一味抱怨,因为真相虽然是以后才暴露的,问题却早在当初就已潜伏在倡导者的宣传中了。

四十年代初,毛泽东对民主的热诚,用现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简直就是一位“民主发烧友”,逮着机会就要说一遍。他把民主问题从党内讲到党外,特别是对那些在延安不多见的中外记者,讲得更起劲。“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4] 既然对民主的需要这么广泛,那么抗日呢?该如何处理抗日与民主的关系呢?这可同样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啊!

对此,毛似乎早已胸有成竹,只是不象对外讲的那么堂皇、那么稳重、那么严密,而是简单利索。让我们看一看毛与彭德怀之间的一场争论。1943年4月,彭德怀作了一次关于民主教育的谈话,毛在读了彭的谈话记录以后,大为恼火,给彭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

你在两月前发表的关于民主教育的谈话,我们觉得不妥。兹将我的意见列下:例如谈话从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定义出发,而不从当前抗日斗争的政治需要出发。又如不强调民主是为着抗日的,而强调为着反封建。又如不说言论、出版自由是为着发动人民的抗日积极性与争取并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权利,而说是从思想自由的原则出发。又如不说集会、结社自由是为着争取抗日胜利与人民的政治经济权利,而说是为着增进人类互助团结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又如没有说汉奸与破坏抗日团结分子应剥夺其居住、迁徙、通信及其它任何政治自由,而只笼统说人民自由不应受任何干涉。……又如在现在各根据地提倡实行复决权,不但不利,而且是做不到的。又如说法律上决不应有不平等规定,亦未将革命与反革命加以区别。……[5]

这是一篇难得的文献。它能让我们较为准确地了解,毛的“民主”理念和他推行的“民主”是否真是民主。为什么要民主?民主的价值何在?按照毛的说法,是因为民主可以帮助抗日,民主的价值就在于它能满足抗日斗争的政治需要。当时抗日是个大题目,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要脱离抗日来谈民主确有充份的理由,但这只能是就民主实施的范围与次序指出哪些可以实施、哪些应当暂时缓行,绝不能够把民主的作用与价值归结为仅仅是能适应抗日的政治需要,甚而连民主的基本精神也要排斥,将之说成与抗日不兼容,这样的“民主”岂不堕落成为权谋家手中的工具、党派斗争的一种玩物?试想,连反封建都不准提,还会有民主吗?为了抗日的需要,就可以将民主的根本精神都不要,这样的抗日又能成为民族解放的斗争吗?

说到抗日战争,作为一个未能身临其境的当代中国人,不能不感到惭愧,因为对它的历史我们知道得太少,至今也找不到一部较为客观、公正的读物来弥补这方面知识的不足。长期以来官方的教科书总是说,那时国民党只是“消极抗战”,甚而是“假抗战”。什么“台儿庄会战”、“昆仑关大捷”、“衡阳保卫战”统统消失了,国民党军队200多位抗日将领都白白牺牲了。我们民族抵抗日寇入侵浴血奋战的历史画卷竟被一帮御用史家涂毁得面目全非。这是对我们民族公然的贬损、对那些抗日英烈的肆意亵渎。读到这样的历史书,能不感到无限的愤慨!当然,我们同样不能说中共是“假抗日”,不能相信当年国民党指责中共“游而不击”。由于抗战形成的特殊格局,中共既承认国民党在全国的领导和蒋介石为全国统帅、将边区政府改为特区政府、把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第八路军,同时又坚持对边区的绝对控制和对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对领导,并坚持独立自主的阶级路线,这就无法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难免产生许多摩擦,使自己处在不顾大局的地位。这样的摩擦与内斗,用民主的旗帜也是掩盖不了的。

不过,中共喊得最响的还是抗日,民族主义的旗帜举得更高。实际上究竟做得怎么样呢?可以看这样一件事实。1941年4月,苏联与日本签定了《苏日中立条约》,其中竟然有这样的内容:“苏联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这样的条约内容就等于表明,苏联公开支持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完全暴露了斯大林的民族利己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这当然会遭到中国人的强烈抗议,可是一向以发动群众、支持群众为标榜的中共对此却缄口不言,反倒指责那些对苏联抗议的中国人“是在狭隘的民族情绪之下的”“冲动表现”。[6] 这时,其手中的民族主义大旗没了旗帜,只剩下一根旗杆,用来横扫自己的同胞了。由此可以想见,民族利益与党派利益绝不像中共讲的那样总是完全一致的,以致于在坚持抗战的同时,往往要把自己党派的发展壮大置于抗战的使命之上。所谓中共在抗战时期暗中实行的是“一分抗战、两分敷衍、七分扩张”的策略,这至今还未被完全证实,不过,抗战期间中共的党员人数从2万多人发展到120多万,军队也由3万扩大到120多万,此外还有200多万民兵,这都是官史承认的。

笔者无意沈陷于这笔一时无法扯清的烂帐,更不想评判国共两党之间的是非,而只想在此说明,即使在抗战期间民族情绪高涨的时侯把民主纳入民族主义的轨道,民主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甚至连民主理念的正确阐述也会被民族利益所遮掩。民族主义的价值基础是群体本位,民主主义的价值基础是个人本位,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虽然在实际运行中它们并不总是朝着截然相反的方向发展,适当的历史机缘也可以使它们相互促进,民族主义也可能成为推进民主的先导。例如,美国历史上的独立战争即是公认的事实,中国的辛亥革命也多少有这样的作用,但这样的机缘并不常见。在更多的情况下,民族主义与民主是不容易拉扯到一起的,尤其是在笃信“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夺取政权”的共产党人那里;指望他们用民族主义来推进民主,岂非缘木求鱼?实实在在的则是,民族主义是他们通向集权的一种手段、一种护符,五十年前的事实与五十年后的教训,说明的就正是这么回事。

“联合政府”真能取代“一党专制”?

五十年后的教训是什么?是中国人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了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却并没有建立起民主的政治制度,“一党专制”的集权统治,依然是中国人难于摆脱的枷锁。

国民党从它1927年执政以后,推行所谓的“训政”,实际就是“以党治国”、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到了抗战时期,这种“一党专制”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集权专制。所以,中共在四十年代领导的民主运动中一个最响亮、最动人、最有号召力的口号,就是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它吸引了无数中国人为之奋斗。早在三十年代初,以胡适为代表的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就明确提出,反对国民党的“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但只是到了抗战时期,由于中共的领导与号召,才使这个反对“一党专制”的斗争成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

和当时那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不同,还在抗战一开始的时候,毛泽东就提出要用“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去代替国民党的“一党专制”。这个“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后来逐渐被系统化为体现新民主主义的“联合政府”,一直贯穿在整个抗战时期的民主运动中,是中共奋斗的目标。比起国民党的“一党专制”,“联合政府”的主张确实相当迷人,它在当时对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构成一种挑战,被不少人用作批判独裁统治的思想武器,甚至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加入到中共领导的民主运动的行列,“民盟”就是典型。毛泽东说:“民主同盟在联合政府的主张上,与共产党是一致的。”[7] 那么,这个“联合政府”的主张,或者准确地说毛所主张的“联合政府”,是否真的就是一种与“一党专政”相对立的“民主政体”呢?

“联合政府”既然是各党派各阶级的联合,那它们各占比例是多少?这个比例是按什么标准确定的?它们彼此又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大家平起平坐,都是执政党、执政阶级,还是有主有从、有执政党与参政党之分?如果不深究这些问题,只是从字面上讲,那么当时作为战时体制的国民参政会就与它非常相似。它由国民党主导,又包括了共产党在内的非执政党,它对政府不但有建议权、询问权、调查权,还有决议权:“政府对内外之重要施政方针于实施前应提交国民参政会决议”。可见这个国民参政会比时下的政协还要强一些,那时的民主党派还不完全是只花瓶,难怪有的史家肯定它是抗战时期政治民主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长期以来我们有种误解,总是以“多数”还是“少数”来区分是否民主,以为多数就一定民主,反之则不能算;既然国民党搞的是“一党专政”,而毛现在要搞一个多党参加的“联合政府”,那自然就算是“民主政体”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个政体是否属于民主政体,其关键不在于是多党执政还是一党执政,而在于执政党的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如果是经过议会竞选、获得了多数选民的投票支持才最终取得执政地位,这就是现代通行的政党政治。可是,毛所设想的“联合政府”并不是根据这样的民主原则建立的,而是按照所谓的“新民主主义”原则有两条动摇不得的规定:其一,必须要由中共领导;其二,实行民主集中制。一个号称“民主政体”的政府,究竟由哪个政党来领导,不是由选民的选票来决定,却由一个参选党的领袖事先规定“必须”由自己来领导,这倒很有中国特色。当然,毛泽东也讲过要有选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个选举也未必是“走过场”;但从毛的一贯思想来推断,中共“领导地位”的合法性其实无须通过选民的历史选择来决定,而是要由武力来夺取,即所谓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可是毛思想的精髓啊!

当然,经过选民选举出来的政府,只能说它产生的程序符合民主,并不保证它在实际施政的运作中也符合民主。如果这个政府没有制约、没有监督,同样会滑向专制、走向独裁。所以,当年孙中山把施政步骤设计为“军政”、“训政”与“宪政”,是有相当道理的,只有宪政才可以消解专制独裁的顽症。三十年代初期胡适等人反对国民党的独裁专制,也主张推行“宪政”。可是毛却只对他自己的“联合政府”情有独钟。1939年9月,一届四次国民参政会通过了“请政府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案”,形成了抗日时期第一次宪政运动高潮,延安也成立了宪政促进会。毛在延安的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讲了话,把“宪政”与“联合政府”捆到了一起,他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8] 说宪政就是民主政治,虽然不精确但还没有太离谱;但称宪政是几个阶级联合对反动派专政,那就背离民主政治的本义,而成为共产党人的“专政”说了。幸亏毛在这个宪政前加了限定词,称之为“新民主主义宪政”;不过,新民主主义与宪政也沾不上边,倒不如叫“新民主主义专政”非常贴题。

毛指斥别人讲宪政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宪政”,但何谓真宪政呢?毛讲的一套也不是呀。宪政的最基本内容是:一、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二、规定和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行施权利的范围;三、用法律而不是用暴力解决公民与公民、政府与政府之间纠纷,因而它是法制不是人治。六、七年前,胡适等人在“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中就讲过宪政的这一基本精神。但毛根本就不理睬这一套,他硬把宪政装到“联合政府”的模子里,天马行空地说了一通,要点还在于强调其“新民主主义”性质,因为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确立共产党的领导──“联合政府”中不论有多少个党派参加,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谁也不许代替它。难怪当时中国有个国民参政会,毛也是中共代表之一,却总是觉得不过瘾,因为那虽名为“参政”,实际上只是屈居末座,离他设想的在“联合政府”中“必须”由他领导的地位还差得远呢。

共产党在“联合政府”中占居了领导地位就心满意足了吗?不,单有这一点还不够,这只是组织上保证了党的领导。如果哪个“兄弟党”小夥计不懂事、不知趣,闹起独立性来怎么办?所以还要保证实际执政运作中党的领导,这就必须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本来是共产党自身的党内组织原则,毛却把它搬到政府中来,用心可谓良苦。有了这个“民主集中制”,就不怕“联合政府”中的那些小夥计们闹脾气了,他们再怎么折腾,也跳不出共产党的掌握之中。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联合政府”中的各党派若有政见上的歧异,需经过讨论而最后表决,这当然要少数服从多数;但它同时还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这就保证了共产党的最后决定权。共产党的党内制度从来就没有保护少数的权利这一条,更不允许党内存在反对派。“民主”的形式经过运作中这么一“集中”,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集权,因此最终“联合政府”和它所反对的“一党专政”就殊途同归了。

如果说“联合政府”因为有各党派各阶级的参加,形式上还有一层“民主”的油彩;那么,一旦把这层油彩抹去,就显出同是赤裸裸的“一党专制”的本质。毛泽东说:“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我们的答复是: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9] 话是说得相当动听,可现实究竟如何呢?历史的实践已经证明,在所谓的“联合政府”中,“联合”只是其形式,集权专制才是它实在的内容。毛泽东与蒋介石同样喜欢专制独裁,这就是毛的政治权术棋高一着的地方。

新民主主义“新”在哪里?

我对“联合政府”的分析是依据相关文献和日后的经验事实,当时的人没有这个条件,不一定能认清“联合政府”与“一党专政”之间的这一瓜葛。不过,对共产党夺取政权后会不会和国民党一样搞“一党专政”,当时的人们并非没有担心与疑问。在毛作上述一说明之前,刘少奇就曾针对人们的这一疑虑明白无误地昭告世人:“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10] 上引的毛泽东讲话也说明人们普遍有这样的担心,不然毛就用不着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在政治报告中,郑重其事地作这样的说明。不过毛他只说是暂时(即在所谓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搞“一党专政”,潜台词是将来还是要搞的。所以毛的这个说明,也可以被理解为对人们担心的一种确认。

今天我们回顾历史,发现那时人们的担心绝非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污蔑”,事实比政治家的宣言更有说服力。当然,我并不是怀疑刘少奇那时讲的不是其真实看法,刘似乎没有毛那么老谋深算。我甚而相信,许多老一辈的共产党人确实不但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同时也不赞成共产党实行“一党专政”。但历史的诡谲恰恰在于,你以为自己迈步跨进的是民主的门槛,结果却偏偏迈入了专制的黑暗;原来,起步时的方位就错了,这就是至今还被一些人津津乐道的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是毛泽东1940年提出的。按照毛的说法,中国抗日时期的民主运动是属于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份;但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还未完成,所以还只能是民主革命;这个民主既不是过了时的英美式的旧民主,也不是苏式社会主义民主(那是中国未来一定要建立的),它只能“是中国式的、特殊的、新式的民主主义”,也就是新民主主义。[11]

中国的事就是怪。从来未曾实行过民主,甚而不知民主为何物,现在却突然被告知,那已是过了时的旧式民主,绝对要不得;民主运动唯一正确的方向是争取新民主。这个“新民主”与旧民主有什么区别呢?第一,旧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遮羞布,因而是“假民主”,这是它的虚伪性;第二,在旧民主制度下,广大民众享受不到民主,这是它的狭隘性;第三,最重要的还是新民主与旧民主不同的阶级性质,一个是无产阶级民主,一个是资产阶级民主。既然如此,那么当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实现之时,就自然是普遍推行真正的民主了。在这个“新民主”的光轮之下,不但无产阶级能够领受到它的光明,就是它领导下的其他阶层也同样可以享受到它的洪福。可惜,我的这番演绎纯是书生之见。实际情况则是,新民主主义并未包容旧民主主义而有所扩展与深化;相反,它完全摈弃了旧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所以,一旦新民主主义确立了,那现代社会的议会制度、司法独立、政党政治、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等民主的基本制度,统统被当成资产阶级破烂而扫除一净;至于人权、自由、平等、博爱,这些现代人普遍的价值原则,更被视为资产阶级自由化,从而完全失去了它们的存在空间。

根据毛的论述,所谓的新民主主义实际上只是一种过渡形式,它还要迈向苏式社会主义民主,那才是世界上最好的民主制度。这不就等于明白地告诉人们,新民主主义是通向苏式无产阶级专政之路吗?苏式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一党专政”的模式,这已是摆在世人面前的事实,用不着再为之饶舌,毛对此也直言不讳;新民主主义实现之日,就是“一党专政”实行之时。所以,指望从新民主主义跨入民主制度的大门,岂不是南辕北辙?我们不赞成毛的结论,但不能不叹服他作为政治领袖的雄辩天才。他能从历史与理论的高度,从世界宏观形势的发展潮流,把他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由来与发展讲得头头是道。不但让许多共产党人心悦诚服,就连那些学贯中西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不曾有什么异议,是没想到还是有意沉默?只有原来是中共党员、后来脱党成了托派的叶青,写了一篇商榷批评的文章“与毛泽东论新民主主义”(载《抗战与文化》)。我为当时知识界的这种冷漠与麻木感到悲哀。

那时还有一位身居穷乡僻壤的老人,恰恰也是从认识苏联的现实入手,就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讲了一通和毛的观点完全相反的意见,他就是中共的创始人陈独秀。就在毛泽东将新民主主义称为马克思主义新发展的1940年,陈独秀和托派围绕着如何认识苏联的斯大林模式和二次大战展开了一场争论。托派认为,苏联是“工人国家”,提出了“保卫苏联”、反对英美“腐朽的民主制度”。陈独秀则认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有更为广泛的民主,可是从苏联的实际看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斯大林认为,“民主只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无产阶级政权形式只有独裁,不应该民主”。陈独秀指出,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只是在实施的范围上有广狭不同,并非在实质内容上另有一套什么无产阶级民主。他认为,“法院以外机关无捕人权,无参政权不纳税,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徵税权,政府之反对党有组织言论出版自由,工人有罢工权,农民有耕种土地权,思想宗教自由等等”,这就是从十三世纪文艺复兴以来广大民众以鲜血斗争了七百年才得到的今天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与标志;可是,“不幸十月(革命)以来,轻率地把民主和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以独裁代替了民主,民主的基本内容被推翻,所谓‘无产阶级民主’只是一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一种抵制资产阶级民主的门前语而已”。这就是苏联把民主强行分为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并把两者对立起来的实践后果。陈独秀还批驳了托派“迷信个人轻视制度的偏见”,指出“史大林的暴行不是个人心术问题,乃是无(产阶)级独裁之逻辑的发展。试问史大林一切罪恶,那一样不是凭借着苏联自十月以来秘密政治警察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独裁制而发生的呢?”“所以,民主制度不确立,即便史大林没有了,换了谁也逃脱不了变成‘专制魔王’”!“[12]

陈独秀曾是现代中国的思想启蒙大师,“五四”高扬的民主大旗就是由他擎起的。可是,不久他又背叛了民主,认为它已过时,只有社会主义有真正的民主,这是1920年的事。经过二十年的曲折历程,特别是苏联肃反的惨痛事实的教训,到了1940年,也就是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这一年,陈独秀却扯去了蒙在民主旗帜上的社会主义花布,让民主之帜以自身的鲜艳色彩飘扬在中国上空。难怪胡适读到了这些文字后感到非常欣喜,说陈独秀又回到了启蒙的位置了。

民主政治的第一步:言论自由

陈独秀在“五四”时期讲过一句话:“法律只应拘束人民的行为,不应拘束人民的言论。”这是对什么是言论自由的一种最通俗也是最精到的解释。根据这样的解释,就可以明白:凡是搞以言治罪、进行思想统治的,一定是最黑暗最残暴的专制政权。反对专制集权总是要从争取言论自由开始,保障言论自由则是实现民主所应当最先跨出的一步。

争取言论自由是反对专制统治的重要内容,贯穿在整个民主运动的过程中。四十年代的民主运动当然也不会例外。《先声》一书收录了不少谈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文章,它们批判了国民党统治的愚民政策,申论言论自由的重要与可行,并且指出,是民主还是独裁,就看有无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所以,觉悟了的公民应以坚毅不舍的精神去争取言论自由,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重要的还在于行动;特别是那些新闻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要求他们要发扬威武不屈、秉笔直书的精神,不做懦夫,不做奴才,自觉为自由民主事业献身。书中的许多妙语警言今天读来都会令人怦然心动,真难想象,在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烽火压境的重庆,思想文化界还有这样富于生机、能不时闪现出思想异彩的文字,怎能不让我们这些后辈心仪神往?

四十年代的民主运动把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作为重要内容是有道理的,它在实际运作上是最可行也是最必要的。首先,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与前提,从此入手最容易扩展民主运动并把它推向深入。其次,现代民主运动的主力是知识精英,以文议政、以言报国又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以言论自由推进民主运动,有利于那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积极参与。或者毋宁说,正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成了当时争取言论自由的主体。再次,当时国民党虽然在政治上独裁专制,但在思想文化上却保留了有限度的自由空间,因此,在国民党统治区争取言论自由既有议论空间,也完全是合法斗争,容易取得实际效果。

那时民主运动的主要阵地是报纸,主要发生地则在战时陪都重庆。我们这一代人读过的教科书和“革命文艺”作品往往把那时的重庆描绘成一座特务横行、宪警遍地的黑暗魔窟,白公馆、渣滓洞等政治犯监狱所在地的地名几乎成了刻印在我们脑海中的重庆的象征。我读了《先声》后感到非常惊讶,抗战时期那里竟然有这么多民主自由的呼声,这固然说明重庆的不民主、不自由,但不也同样说明它还有相对的自由、不像我们身处其境统得那么严密专横。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时的重庆有不少民办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包括左派办的报刊,公开发行的《新华日报》就是中共的机关报(先属南方局领导,后归四川省委领导),一直办到1947年2月国共军队全面开打后才撤离。特别是象《大公报》这份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的报纸,它的出版伴随着国民党统治大陆的时期,前后二十多年里它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办报方针,反对思想统制、崇信言论自由,提出了“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四不”主义,充份体现了“文人论政”、“言论报国”的特色。所以,与其说言论自由是中共领导的民主运动的一部份,还不如说是以《大公报》为代表的自由知识分子很久以来坚守的使命。

现代媒体为信息传递提供了越来越方便的条件,可是,如果没有法律上对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保障,那么媒体的作用就会走向它的反面,变成谎言与诡辩的制造机与扩散器。现代的独裁者是深知媒体的这一特点的,希特勒当年就曾说过:“利用报纸,可使人民视地狱为天堂。”《解放日报》在一篇社论中引述了这句话,目的是揭露国民党的新闻统治政策,指出国民党“统治舆论,垄断舆论,使舆论界法西斯化、特务化。”[13] 这一批评的确击中了问题的要害,也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一切独裁统治者。令人遗憾的是,当年思想那么清醒,如今却这么害怕、仇视言论自由;为了控制舆论、统治思想,出台了一套又一套政策,想出了一种又一种方法,这些政策与方法个个都是违宪的,是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什么“坚持主旋律”、“正确的舆论导向”、“与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这些意思正是中共当年在重庆义正词严地批评国民党时斥为让人笑掉大牙的,可是,如今这些陈腐观念、笨拙方法竟仍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们的电视、广播中和报纸、书刊上,不免令人心寒。

当然,也可以说,今天中共采取的这些方针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它在野时早就确定了的,我们如果记性好的话,本不应有意外的。还在1928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向忠发就提出,任何报纸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14] 虽然向忠发后来成了中共的叛徒,但他提出的这一“工具论”却并未被中共批判,相反却一直是中共新闻事业恪守不渝的信条。中共在当年在重庆这么起劲地谈言论和新闻自由,并不是背弃了自己既定的信条,而是因为身为在野党,用争取言论和新闻自由为武器,可以打击国民党,扩大自己的势力;即使在延安谈这些话题,也是为了面向重庆“打隔山炮”,至于在根据地内部对言论和报纸则另有一套控制办法。如此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本《先声》收录了91篇文献,其中从延安的《解放日报上找到的只有14篇,其余的主要都是当时在重庆出版的《新华日报》所刊登的。其实,延安的根据地里并没有充份的言论和新闻自由,那里只有党报,并不允许民办报纸存在,而党报上是不让言论自由驰骋的;所以,在那里言论和新闻自由只存在于口号宣示当中,是不可付诸实施的,谁如果不明事理、欲冲破禁忌,则后果不堪设想。那些从北京、上海到延安去的知识人不知深浅,办墙报、写杂文,一时红红火火。不曾想很快延安“整风”运动就降临了,许多人竟因此获罪而遭批判、受审查,王实味最后把性命都搭进去了。难怪储安平当年就这样说过:“我们现在争取自由,在国民党统治下,这个‘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这‘自由’就变成一个‘有’‘无’的问题了。”可谓洞若观火、一针见血。

内战既起,民主泡汤

1945年日本投降后,结束内战、和平建国成了举国上下的一致呼声,国共两党难以公开违拗,国际上苏美英等盟国也都要求中国能和平统一、不再内战,当时,中国的民主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但最终内战还是打起来了,内战既起,民主自然也就“泡汤”。究竟是谁挑起内战的?国共两方各有说词,其真相对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并不重要。需要指出的是,在四十年代国民党统治区的那场民主运动中,虽然参加者众,特别是自由知识分子成了实际上的主力,但中共却一直处于运动的领导地位,它的策略方针影响着整个运动的走向与成败;更重要的是,内战后中共独领政权,因此对中国民主化的迟滞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何况今后中国民主化的迟早、成败更是与中共的方针政策直接相关。

回顾抗战后的历史,如果那时中共放弃了武装革命,把与国民党的斗争从战场转移到会场、走议会斗争的道路,那今天将会怎样?别的不敢说,至少后来的中国就不会有“反右”,不会有文革浩劫,更不会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是处在中共当年严厉批评过的一党独裁的集权专制,而民主对中国人来说也不至于始终还是理想中的美景。何况,当时中共若放弃武装斗争、选择走议会斗争的道路,不但有机会,而且也有社会基础。

抗战胜利后,无论是沦陷区还是大后方的普通民众,都要求和平、反对内战。毛泽东自己就在党内会议上讲过:“当全国规模的内战还没有爆发的时候,人民中间和我们党内的许多同志之间,对于这个问题还不是都认识得清楚的,……还有许多人怕打内战。怕,是有理由的,因为过去打了十年,抗战又打了八年,再打,怎么得了。”[15] 可见,毛当时完全了解民声舆情,至于他为何不愿采纳顺应,则待下文分析。那时自由知识分子中不少人也曾直接向毛提出了善意的忠告。当时还在美国的胡适考虑再三后给毛发了一封电报,希望“中共领袖诸公今日宜审察世界形势,爱惜中国前途,努力忘却过去,瞻望将来,痛下决心,放弃武力,准备为中国建立一个不靠武装的第二大政党”。另一位自由知识分子储安平在他主编的《客观》杂志上更是就这一问题反复陈述:“共产党在争取政权中究竟是走的宪政的的路线或是革命的路线?易言之,经由军事的途径抑或经由政治的途径?……共产党应当努力要求结束一党专政,实行宪政民主,主张军队国家化,由种种合法的秩序来限制军队为国民党所利用,提高普及教育,提高人民生活水准,这才是根本的做法。”[16]

那时,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摇动了和平统一的风幡。1945年8月14日和20日,蒋介石两次给毛泽东发电报,邀请他到重庆共商国是:“大战方告终结,内争不容再有,……如何以建国之功收抗战之果,……(希望毛能)惠然一行,共定大计。”此即史上有名的重庆谈判的契端。然而,毛收到这两封电报后根本就不打算去重庆。他一面与国民政府敷衍,一面抓紧时间调兵遣将,以便扩大地盘、壮大实力。8月10日和11日,毛以朱总司令的名义先后向“解放区所有武装部队”发布了7道命令,要他们向其附近的日、伪军送出通牒,限这些日、伪军投降缴械,宣布日、伪军占领的城镇要塞由八路军、新四军实行军事管制。此时在中国战区的盟国还未及商定受降办法,毛下达这些急如星火的内部命令时也不向当时中共承认的合法中央政府国民政府请示,完全不考虑政治和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性,只是为了抢地盘、独家接收受降军队的武器,其军事上的意图和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1945年8月20日这一天中发生了好几件非常重要的事。该日毛收到了蒋介石邀请赴重庆谈判的第三封电报,蒋再次盛情相约,并告之已备好飞机拟飞延安迎接。同日毛则决定从华北各根据地抽调9个团,连同原在热河的几个团,限期开赴东北,同时一日数电华中局,要他们火速发动宁、沪、津、唐等城市的起义,以配合八路军占领这些城市。[17] 就在毛正忙于下达武装抢占东北地区以及华北、华东大城市的部署时,斯大林给毛发来一封电报,明确提出要毛接受蒋介石的邀请到重庆去进行和平谈判,说中国如果发生内战将是民族的灾难,中共应放弃武装斗争,走议会斗争的路。毛接到这份电报后,尽管非常反感,十二万分不情愿,但那时苏共对中共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斯大林的话就是“圣旨”,中共是不敢不听的。

于是,经过国民政府的三请四邀后,毛终于在8月28日到了重庆。国共双方经过40多天的谈判后签定了《双十协议》。《协议》明确宣布:双方一致同意“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结束训政,实施宪政;……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到的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政治犯;……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但在”解放区民主政权“和”中共军队“这两个关键问题上,双方并未达成协议,有待继续谈判。[18] 《双十协议》的签字在全国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各界代表、许多团体都纷纷发表声明,欢呼《协议》,期盼和平统一的局面早日来临。

当时,中共内部也存在着反对内战、主张和平统一的声音(这被时下的党史忽略或掩盖了),所谓的“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提法就是个典型事例。1945年11月,毛因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由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在这一时期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经谈判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恢复交通的命令和声明”与“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同日中共中央以毛的名义发表了向全国全军的通告,要求“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之一切部队,包括正规军、民兵、非正规军及游击队,以及解放区各级政府,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均须切实严格遵行”。2月1日在刘少奇主持下的中共中央郑重宣布:“从此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党即将参加政府,……军队即将改编为国军及地方保安队、自卫队,……党将停止对军队的直接领导,不再向军队发出直接命令”。可是,毛后来恢复主持工作后反对这个关于走向“和平民主建设新阶段”的方针,于是此政策就无疾而终了。

《双十协议》规划出的宏伟壮丽的民主画图最终还是被撕碎了,留给历史的只是一段扯不清的公案。今天看来,《协议》未能兑现,国共双方都有责任,而国民党的责任是主要的。因为,国民党处在执政地位却没有容纳异己的雅量,更没有善待异己的正确策略,总是依靠挤压异己的生存空间、武力镇压、特务暗算、舆论统治等法西斯手段。结果民主运动固然被打杀了,国民党自己也被从大陆上赶跑了。这倒真正应了毛泽东的那句名言:凡是镇压人民的绝没有好下场!而毛泽东则太迷恋暴力,太钟情于斗争、特别是武装斗争,所谓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成了他无法超脱的宿命。时下的中共党史往往把重庆谈判说成是蒋介石的“骗局”,而毛泽东则被描绘成“不顾个人安危,亲赴重庆去真诚地谋求和平”。他在重庆谈判前后紧罗密鼓地秘密布置从南到北的一系列军事行动,这是为了谋求和平吗?如此官史岂有可信度。当然,今天若后悔中共当年没有走上议会斗争的路已无实际意义。不过,对毛崇尚暴力、倾心斗争的“革命”癖性,毛后的中共领导人、乃至我们整个民族是否应有切实的反省?我以为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中国民主化的厄运:拒斥主流文明

中国的民主化之所以长期滞阻不前,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抗战胜利后中共对世界的主流文明实际上一直采取拒斥的方针。所谓的世界主流文明,就是指以英美政治观念为代表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原则和制度规范。如此说法并非“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这正是半个世纪多以前的在野党中国共产党的观点。《先声》一书中发表的论述英美自由与民主的文字就有13篇之多,读一读它们倒是很令人神往的。《新华日报》的一篇题为“论英美的民主精神”的社论说:“今天整个世界的人们对英美民主政治这两大精华──人民的平等和自由权利,是不会仇视的,是要赞扬的!这是人类共同的宝贝。若从世界正义人类地位来说,我们所求的只有希望这些平等自由更加充实些,更加宽广些。……民主的潮流正在汹涌,现在是民权的时代,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身体的自由是真理,实现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胜利的,所以高举民主的大旗奋斗着的世界和中国人民是一定要胜利的。”[19] 这篇社论不是已经明白无误地宣布,英美的自由民主精神是世界潮流,中国一定要汇入这一潮流吗?

和以后的仇美辱美倾向不同的是,这一时期的毛泽东和《新华日报》对美国以及美国的民主赞颂备至。华盛顿、杰弗逊、林肯和罗斯福都被戴上了“民主战士”的桂冠,哈密尔顿、霍布金、潘恩……被称为杰出的思想家,认为他们贡献给人类的是“真实的民主精神”,他们也都是“真正的民主战士”。[20] 一点不错,这些人确是“民主战士”,他们为人类也确实贡献了民主精神,只是对他们的这些夸赞出现在中共的文献中,总让人感到是个异数。这可不是《新华日报》的自作聪明,报社是党的喉舌,秉承的是毛泽东的旨意。由于苏德战争的爆发和英美的参战,毛对英美“帝国主义”的论断开始有了变化,甚而断言“资本主义时代过去了”。这种变化到了1944年飙升到了顶点,这年7月美军观察组到了延安。毛曾发表文章说,这“是抗战以来最令人兴奋的一件大事”,称罗斯福总统是“英明的领导者”,美国是中国人民的“最亲密的朋友”。[21] 他还对这些美国“战友们”说,中国人“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影响,我们欢迎它”,希望“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22]

那时,中共甚至认为,美国民主不单是对美国、而且对整个世界都有普遍意义。《新华日报》在一篇庆祝美国国庆的社论中指出:“美国的战斗民主主义不但在十八、十九世纪的独立战争和黑奴解放的战争中产生了它的伟大代表人物,在二十世纪的反法西斯战争中也产生了它的伟大代表人物。……(以罗斯福、华莱士(时任美国副总统))为首的进步政治家和将领就是这样的代表人物。……如果华盛顿、杰弗逊、林肯等的主要事业是确立民主的美国,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国内;那么,今天的美国虽然是在国内仍然需要进行极严重的斗争,这些斗争却是和国际的斗争不可须臾分离的──美国已经成了世界的美国。” [23] 这不啻是说,美国有义务也有责任领导世界潮流,奔向民主的目标。

最耐人寻味的还是毛对《泰晤士报》记者福尔曼的一席话。毛说:“中共‘不是求达到苏联的社会与政治的共产主义’,中共在政治上‘既不要求也不计划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信仰与实行民主政治,……限制任何一党专政的可能性’;‘我们也不主张一个足以沮丧个人创造性的集体主义’”。奇怪,既不打算实现共产主义,也不准备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那还是共产党吗?难怪福尔曼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毛的回答则是,共产党这个名字只是沿袭过去,“充份的事实使你明白我们不再是苏联所谓共产党这个字的意义了”。 [24] 读者千万不要以为那时的毛泽东背弃了共产主义信念、投入了民主主义的怀抱。有人把毛在这段时间里与美国的“热乎”称之为“政治蜜月”,既是“蜜月”,就有结束的时候。果不其然,不到一年毛的态度就有了180度的转变。1945年5月底,在中共的“七大”上,毛又强调,苏联才是反法西斯的主力,是世界上的“领袖”,美国已出现了危机,“美国危机,归根到底不能由资本主义自身来克服,而是要由无产阶级革命来克服” [25],并且断言美国要把中国变成它的“半殖民地”。这时的毛批判美国时还半遮半掩、留有余地,再过一年则完全与美国决绝了,那就是他提出了有名的“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论断,称美国已是帝国主义的代表、不可救药的反动派了。此时的中共又与美、英等帝国主义壁垒森严、划然两分了。

抗战胜利后毛与美国交恶的具体原因不是三言两语讲得清的,苏联在其中显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一种说法认为,二战以后由于美国政府做了错误的选择,才把毛与中共推到了反美的立场。这种说法的意思是,中国的闭关锁国、中国与世界主流文明的隔绝,责任统统在美国。这样的论断连起码的事实也不顾了,毛曾明确地向世界宣布过,中共就是要向苏联“一边倒”,并且武断地说什么“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从毛的信念与中共的历史来看,选择倒向苏联也是非常自然的。问题在于,为了党派的利益而倒向苏联后,由此就依照自己党派的原则断然阻塞了中国人奔向自由民主的通道,使中国与世界的主流文明对立起来。目前中国的当权集团在经济和技术都强调要与国际接轨,加入世界一体化的洪流;可是政治上却疏离、对抗主流文明,甚而挑战主流文明,这种不协调源于毛当年为中共做的选择。现在的中国在经济与科技有了长足的发展,与“五四”时期相比,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可是政治上呢,民主呢?毛泽东50多年前的那个论断依然有效:“中国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更糟糕的是,现在甚至从这样的认知大踏步倒退了,居然宣布要让现行的僵化政治制度“永葆青春”。这不是从“五四”倒退到了洋务运动时代吗?“人惟求新,器惟求旧”,这恰是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这种保守哲学、倒退哲学不破除,中国将以什么样的姿态、又如何能矗立于世界文明之列?

近年来国内有一种说法:“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的世纪。”我一直不清楚这句话的确切含义,是自信?自大?还是自狂?不论它属于哪一种,都让我感到不寒而栗。这使我想起美国《新闻周刊》1997年的一次民意调查结果:调查中的提问是,二十一世纪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来自何方?回答是:国际恐怖主义(占32%),国际犯罪和贩毒组织(占26%),种族仇恨(占15%),第四位就是中国,位居民族国家之首(占13%),其次是俄罗斯(4%)和朝鲜(1%)。 [26] 我希望这反映的是美国人的偏见或无知,不过希望终究代替不了历史的趋势。如果中国要坚守现在的集权专制的政治体制,那确是未来世界上可怕的事啊!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完稿

二000年一月六日修改完毕

北京 雪夜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56、257页。

[2] 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272页。

[3] 《历史的先声》,第252页。

[4] 出处同上,第3、5页。

[5]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26页。

[6]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33页。

[7]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306页。

[8] 《历史的先声》,第275页。

[9]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见《毛泽东选集》。

[10] 《历史的先声》,第292页。

[11]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参见《历史的先声》,第284至286页。

[12] 《陈独秀书信集》,第489至507页。

[13] 《历史的先声》,第173页。

[14] 刘家林,《中国新闻通史(下册)》。

[15] 毛泽东,“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见《毛泽东选集》。

[16] 《储安平文集(下册)》,第23页。

[17]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

[18] 参见《重庆谈判纪实》一书。

[19] 《历史的先声》,第123页。

[20] 出处同上,第109至110页。

[21]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

[22] 《历史的先声》,第101至107页。

[23] 《历史的先声》,第130页。

[24] 《历史的先声》,第285至286页。

[25]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383页。

[26] 《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5期。

[2001年] [第4期(总第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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