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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张铁志:新加坡是优质民主吗?

文章来源:华尔街日报

两年前,我在新加坡的一间咖啡店,拜访新加坡重要的异议份子──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及他们党部唯一的工作人员。为了争取新加坡的民主,过去十几年徐顺全不惜以身试法,未经申请就屡次公开演讲、集会,因此多次入狱。政府还控告他诽谤,使其在2006年因付不出罚款而破产,护照也被政府没收。

在那间光鲜亮丽的咖啡店,来来往往的人们很难看见徐顺全的悲哀。这正是整个新加坡的缩影。

近来新加坡大选后,有学者解读新加坡政治,认为该国是“优质民主”,是亚洲仅次於日本的民主政体。相比来说,韩国和台湾的民主因为“过於西化”,所以有许多问题。我想这是要让中国读者知道新加坡的发展并不是靠威权,而是靠民主治理,但问题是,说新加坡比韩国和台湾的民主更“优质”,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当然,我们并不太知道所谓韩国和台湾“过於西化”的民主造成了什么问题,也很难了解新加坡的优质民主到底是哪里为优。我们比较确定的是,新加坡事实上是一个残破不全的民主体制。

一个真正的民主政体不只是要有政治竞争和公民参与选举的权利──政治学已经指出这叫“选举主义的谬误”,真正的民主体制还意涵着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对政治权力的限制等等。对后者的保障欠缺,如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更会导致政治竞争的不公平,而这正是新加坡的不民主成份之一。

在这个看似国际化的城市国家,国内媒体是由政府所控制,基本上对政府的监督与批评都相当有限,而外国媒体若是批评新加坡政府,则不是被政府控告,就是被赶出境外。

媒体如此,对反对者打压更为严重。长期以来,新加坡凭借殖民主义传统留下的内部安全法令来镇压异议者。该法令以国家安全之名,让行政单位可以任意拘捕人民,且不经审判就无限期拘禁。

最着名的例子是前社会主义阵线的谢太宝被拘留二十多年,从未受过法庭审判。1987年5月21日,16名年轻的律师、商人、剧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等,也被指控是一个要颠覆人民行动党的左派组织,而在没有被审判的情况先是被秘密逮捕而后被拘禁。

李光耀曾说过:“秩序先於法律,因为没有秩序就不能执法……很多情况下,我们必须选择,举行审判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继续破坏社会,还是不经由审判把他们关起来。”

内部安全法令之外,李光耀政府的另一狠招是用诽谤罪控告批评者。1981年和1984年,工人党议员惹耶勒南连续两届当选议员,成为极少数的反对派议员。他批评李光耀兄弟是多家公司董事,但被李光耀控告诽谤,最后告到破产,丧失议员资格。1997年大选,李光耀和吴作栋对工人党候选人邓亮洪提出诽谤诉讼,导致邓亮洪离开新加坡。前文提到的徐顺全则是在2001年被控告诽谤,2006年因缴不出赔偿金而破产。

新加坡对於公民集会、公开演说的权利都非常严格地限制。对选举制度的操弄,也严重不利於反对党。小者如选区划分、竞选时间的限制,大者如新加坡独创的“集选区”制度:这个制度固然可以保障少数族群的政治代表,但明显是为了让反对党难以在集选区获得席次。

这些问题还不包括人民行动党因为历史上长期执政,对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所造成的不公平政治竞争。一个限制公民自由,打压政治批评而形成的一党独大体制,连民主都可能称不上,更何况是优质民主。

(本文作者张铁志,台湾知名政治与文化评论人,现任台湾《新新闻周刊》副总编辑,今年於两岸出版《时代的噪音:从迪伦到U2的抵抗之声》,并担任多个NGO的理事与董事。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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