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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

张鹤慈:可以从77宪章中学到什么

张鹤慈:可以从77宪章中学到什么

2010-08-26 16:10:21

【运用“不受国界限制、不论口头、书写或印发”、“或出诸艺术形式”去“表达、接受和传播意见”的权利——第一个协定第十三章第二节——人民就会不单在法庭外被禁止,还会在法庭内遭刑罚。这通常是刑事处分(除了其它例子外,最近一批青年音乐家的审讯案可以证明这一点了】

没有人注意宪章上面的话,77宪章的导火索就是最近一批青年音乐家的审讯案,这个审讯案太站不住脚,因为这些年轻人的音乐中,没有涉及政治,连隐射,讽刺都没有,只是有点类似中共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

77宪章选择在捷共走了一步错棋,一步臭棋的时机出笼,是策略,当然,捷共马上对77宪章进行了镇压,但选择这样的时机和事件,让捷共的镇压付出更多的成本。

我说过08宪章选择的时机不好,当然,经济经济风暴来的突然和迅猛,不是谁事先能够预料的。但世界经济风暴已经来了,的确不是08宪章出台的适当时机,如果能够在奥运前半年出台,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宪章的开头,画龙点睛

【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三日出版的捷克第一百二十号法例,载有关于民权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协定,以及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协定;这两个协定,我们的共和国会于一九六八年参加签署,又获一九七五年的赫尔辛基会议批准,并从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开始,在我国实施;从那时起,我们的人民应享受这些权利,而政府也有义务遵守这些协定】

77宪章,并没有想制定一部捷克宪法,不是谈自己对民主,法制的见解,而是根据捷克共产党已经签署的国际协定,参照捷克现实的政治生态,提出的具体批评。

这基本属于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做法,在法律上先站住了脚。

不是从普世价值批评捷共,而是用捷克共产党自己的法律批评捷克共产党;77宪章的全文中,每一个对捷克现状的批评,都援引了协定中的内容,作为依据。每一个谈论捷克现状的段落中,都援引了捷共签订的两个协定。

如【从而,由第一个协定第二十一章和二十二章引伸出来的集会自由和防止对集会自由权利的限制、由第二十五章引伸出来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所有这些权利都被严厉地剥夺了。这种状况,阻止了劳动人民自由地建立工会或其它的组织,来保卫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也阻止了他们自由地运用第二个协定第八章第一节所提供的罢工权利。】

还应该指出的是,77宪章并不想面面俱到,如对一个最尖锐的苏联和捷克的关系问题,根本没有涉及。77宪章不是在替捷克起草宪法,而只是指出捷克政府没有遵守自己签订的协定。只是指出捷克现状中的问题。

用捷克政府签订的协定作为标准,就是用普世价值作为标准,而这些标准不出于77宪章的作者,而出于捷克政府,这的确是明智之举。

宪章原文【由于这种共同的责任感,由于坚信公民应参与社会事务和准备投身参与,再加上急需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表达方式,才促使我们提出七七宪章的想法,而我们现在公开宣布它的产生。】

由于这种共同的责任感——这是基于共同的出发点,

由于坚信公民应参与社会事务和准备投身参与,再加上急需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表达方式——共同行动,共同承担责任而建立的组织。

08宪章和77宪章,在这方面精神基本一致。

但08宪章如果不只是想成为又一次签名秀,而想成为如77宪章一样的推动中国民主化的运动,就不能不考虑学习77宪章的做法。

【我们作为这份宣言的签名人,公推简·佩顿克博士(Dr.Jan Patocka)、哈夫尔博士(Dr.Vaclav Havel)和海耶克教授(Professor Jiri Hajek)作为七七宪章的发言人。我们授权上述发言人代表七七宪章向政府和其它组织,并向国内和全世界公众发言,他们可以代表我们签名,以证明文件的真确性。他们可在我们及日后参加七七宪章的签名者中挑选人员参加必要的交涉行动,以分担部分任务并承担全盘责任】

这就是组织形式,发言人是组织的发言人,代表了全体签名者。

【我们授权上述发言人代表七七宪章】——就是所有的签名者同样被代表,就是所有的签名者信任领导者,这就是组织;

【他们可在我们及日后参加七七宪章的签名者中挑选人员参加必要的交涉行动,以分担部分任务并承担全盘责任——就是所有的签名者,服从领导人的挑选,可以由领导决定自己出面担当的领导人交给的任务和自己愿意为这些任务的后果负责任。

宪章的结尾,同样是画龙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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